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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网站公开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发放的具体情况

2008-6-24 7:59:3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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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6月23日电 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介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了解到,民政部在加强抗震救款物管理方面有如下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使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在现有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这次抗震救灾的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紧急研究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对救灾资金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信息公开,都进行了规定。这些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法规保障。

  二是规范程序,保证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严格、有序,通过规范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发放等关键环节,确保资金物资用于地震灾区群众紧急抢救、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不得挪作他用。对救灾资金的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民政部根据灾情提出意见,经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民政部迅即拨付,并抄送国家审计署。灾区省财政、民政部门迅速组织省内下拨和发放。对捐赠资金的接收,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务必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捐赠款根据捐赠人意愿拨付灾区。对救灾物资的采购,会同财政部启动政府紧急采购程序,坚持标准,按照程序,择优采购。对救灾物资的发放,按照受灾程度和灾区需求及时调拨灾区。保证救灾物资接收、分发及时到位,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衣。

  第三个措施是信息公开,保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公开透明、明明白白。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和运行效益,民政部每天向媒体公布全国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统计信息,要求和指导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公开本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分配去向、用途和数额。并且在民政部网站公开款物接收、发放的具体情况,公布中央财政汇款专户的的捐款清单。

  第四个措施是加强审查,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全程跟踪、全面监督。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审计署驻部审计局,及时介入救灾款物监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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