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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据是否泄密应提请司法调查

2008-7-21 6:05:30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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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在发布前9天被英国路透社准确预测,此事在网络上激起很大反响。国家统计局称自己并未泄密,路透社则强调,有关数据在正式发布前就已传开了。(7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一些专家和网民认为,从该次预测精确到小数点后都相同的情形看,有人预先得知官方数据并予以泄露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而如果熟知中国宏观经济学界的现状的话,对类似现象或许就不会太感奇怪———研究宏观经济问题的专家学者就那么多,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彼此常在一起讨论问题、交流看法,保不准在哪次研讨会上就透露出一条经济数据。这种现象太常见了,以致大家都习焉不察。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当临近经济数据公布前,各大投行预测的结果与公布后的数据总是基本吻合的原因之一。

  但问题既然挑出来了,还是应该加以重视。统计局每个月公布的国民经济运行数据,表面看是一些枯燥的数字,但其实与每个人,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市场动向,都有密切的关系。比如在股市上,不管采取什么渠道,谁能预知这些数据,谁就能提前采取行动,规避风险或谋取利益。正是基于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的敏感性和重要性,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它们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但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而“官方消息人士透露”这种方式显然不合规定。

  多年来,舆论把主要目标集中在如何促进政府公开信息上,对一些部门借口“保密”和“安全”需要,不公开或者缩小公开范围的现象批评得较多。反映到立法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如何保障公众知情权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因公开方式不当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条例虽然也有规定,但并未有具体的处罚标准。所以,国家统计局上述工作人员才会说,“即使媒体提前获取了官方数据并加以报道,目前国家统计局也还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要最大程度地减少重要、敏感数据的泄密,除了加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专家学者的保密意识外,就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公开方式不当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的情况,应严肃处理。一些专家学者也许并非有意泄露这方面的信息,但是,也不排除有些人以故意泄露敏感信息而获利。故而,笔者建议未来在修改条例或制定信息公开法时,加进这方面内容,并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包括建立违规公开信息的举报制度。

  因此,无论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是否存在泄密的问题,有关部门都应对此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应提请司法介入。这也是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一面。

  邓聿文(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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