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档案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家档案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档函〔2009〕78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www. saac.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电话:(010)66176354,电子邮箱:gjdajxx@126.com)。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国家档案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08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1.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的准备工作。积极组织本局有关人员学习《条例》和《通知》,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作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自觉地做好相关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把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依据《条例》要求,制订了《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确保政府信息的发布准确无误;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受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法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3.制订《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统一的信息编制体系、分类标准、格式规范要求,组织本局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对2003年至2008年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如期完成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任务,按时做好在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公布的各项准备工作。

    4.按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公布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全文;设置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通过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以及上网设备等,为公众提供现场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截至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2003年至2008年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19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表彰先进及会议文件等类信息34条,占总数的17%;政策法规、标准类信息57条,占总数的28.7%;档案馆(室)工作类信息45条,占总数的22.6%;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信息28条,占总数的14.1%;档案教育工作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3.5%;档案科技工作类信息21条,占总数的10.6%;档案工作对外交流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3.5%。

    (1)公开了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表彰先进及会议文件等类文件,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人事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表彰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文件的通知》等。

    (2)公开了政策法规、标准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等两项档案行业标准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关于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等。

    (3)公开了档案馆(室)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在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年度档案整理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等。

    (4)公开了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2008年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档案局民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

    (5)公开了档案教育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期档案业务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多媒体教材〉编写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等。

    (6)公开了档案科技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2007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2008年立项选题指南〉的通知》等。

    (7)公开了档案工作对外交流类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与蒙古国国家档案局档案领域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合作协议》等。

    2.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开形式。

    (1)互联网。国家档案局已在互联网公布国家档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199条、全文199件。公众可通过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

    (2)公共查阅点。专门设置了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汇集了2003年至2008年国家档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目录199条、纸质文件199件;同时通过互联网建立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与有关中央级国家机关网站政府公开信息专栏链接,并配备《国务院公报》、各部门法规汇编等公开出版的政务资料。2008年接待公众查阅国家档案局及其他中央级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58人次,提供打印、复印文件61件300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负责现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手续。

    1.申请情况。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2件,全部为现场申请。

    2.申请处理情况。依申请公开的2件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已经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50%;“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50%。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8年共接受公民咨询58人次,其中,在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现场咨询49人次,电话咨询8人次,信函咨询1人次,全部予以答复。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更加便民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相关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以落实《条例》为抓手,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通过《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等报刊以及广播、电视、出版物等媒体不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定期公开出版《中国档案年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机制,必要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3.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体系。

    国家档案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