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www.satcm.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政编码:100026;咨询电话:010-65927724;电子邮箱:gov@satcm.gov.cn)。
    一、概述
    2008年是贯彻实施《条例》的第一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条例》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章制度、拓展公开形式等措施,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提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对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条例》,研究解决中医药政务公开中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综合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政务信息报送统计管理办法》,规范局机关信息报送管理;还制订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中医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获取方式、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方式、申请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规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是拓宽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局政府网站、中国中医药报、新闻发布会、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同时在局政府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积极拓展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在线调查、在线访谈、网上政策解读等便民服务窗口,扩大网上服务功能,拓宽信息公开形式,便于公众申请、查询政府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约占0.2%;人事信息类4条,约占0.1%;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约占0.3%;通知公告类信息285条,约占7.3%;综合管理类信息3307条,约占84%;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约占0.2%;最新动态类信息295条,约占8%。
    (二)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局长信箱、热点专题等300个栏目和专题,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中医药工作信息。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累计达53736人次。2008年我局网站点击率110万人次。
    2、新闻发布会。2008年9月,召开“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建设与管理  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专题新闻通气会;10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大会相关内容。
    3、报刊杂志。在中国中医药报等报刊杂志上,及时报道和宣传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公众关注的新闻热点等。
    4、其他形式。编制《中医药工作简报》、《中医药政务通报》等,发布中医药政府信息。2008年编写《中医药工作简报》3期,《中医药政务通报》12期。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其中1件为非政府信息,已向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其余4件均为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已全部按时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需要不断完善,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申请受理的范围界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对于申请办理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等。
    200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结合实际,加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方式和有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信息的界定,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建设规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完善政务公开专栏中政策依据、受理结果查询等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权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中医药信息,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起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局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对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提出指导意见。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