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焕宁: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来源:公安部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4月23日下午,公安部召开部机关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了2008年以来的部机关法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加强公安法制工作的紧迫感,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培训,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主持会议。

    杨焕宁指出,近几年来,公安法制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法制工作受到高度重视,法制建设的成果日益显现,在奥运安保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以及日常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稳定的工作中发挥了基础性、全局性的作用。但是,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还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随意等问题,有的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杨焕宁强调,法制建设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关键性基础建设。法制既管局部又管全局,既管一时又管长远,既管业务又管队伍,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抓住这个问题,就能牵住公安工作的牛鼻子,占领公安工作的制高点,赢得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杨焕宁指出,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提高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水平提出了日益紧迫的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快速进步,对执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日益开放透明,对公安执法的法制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越来越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任务加重,需要公安机关有更高的执法履职能力;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增强,要求公安执法更强调公正性。因此,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杨焕宁强调,当前,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首先要着眼堵塞执法漏洞,消除执法隐患,提高执法质量,有效防范执法问题的发生;从长远看,就是要更好地把握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杨焕宁指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在抓制度建设、抓教育培训、抓执法管理上下功夫,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解决问题,争取年年有进步,三年、五年有大改观,大面积实现执法规范标准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效果最大化。要注重研究工作规律,抓住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执法制度漏洞和盲点,把全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人民群众反映大的共性问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统筹兼顾完善执法规范,在全面准确把握执法实际的基础上,对制度的缺失、现行制度的修改完善、不当制度的废止做出全面的梳理,制定立、改、废的规划。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认真总结、提升、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成功的工作制度和规范。要根据公安机关各警种警务工作的不同特点,制定执行勤务规范,尤其要对街面执勤、窗口服务的动作、语言予以适当统一、规范。

    杨焕宁指出,要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就要建立一套能够兼顾公正与效率的科学、系统、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要在充分运用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评、责任追究等现有手段的基础上,变事后考评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方式、间或性监督为全方位、逐一执法环节的监督,像管理生产和产品质量那样,对执法办案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要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保证执法办案的管理,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效率。要进一步拓展执法管理的思路和视野,实现警种、法制、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对执法工作的共同管理,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效衔接。

    杨焕宁强调,要按照“执法规范依据执法实战定、执法培训跟着执法规范走”的思路,进一步更新培训理念、改进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使规范执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要重视培养、推出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要像当年推出济南交警那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既要发挥东部发达地区先进典型的作用,也要重视培养、发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先进典型,让每一类地区、每个部门和警种都有看得见、够得着的执法榜样和执法标杆。

    杨焕宁指出,公安部是全国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指挥机关,在整个公安工作中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公安执法队伍,公安部机关要率先垂范。他要求,部机关干部要在严格依法履职、模范遵纪守法、全面服务基层、真抓实干上为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做表率,为提高整个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而共同努力。

    孟宏伟强调,要切实提高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本部门、本警种法制工作的主动性,真正把法制工作当做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要突出重点,围绕“三项建设”任务,着重抓好本部门、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特别重视公安立法以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为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工作能力提供法律和体制、机制保障。

    公安部机关各局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公安部法制局负责同志报告了2008年以来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情况以及2009年的工作意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刑事侦查局、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单位加强法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