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来源:中国机构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吴全胜

    科学发展观是为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要求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机构编制工作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执政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工作,事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局,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作用。因此,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指导、谋划、衡量和检验机构编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县编办作为最基层一级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审视和检验我们的工作,的确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特别是在自身建设上,还存在着基础不够扎实、管理不够到位、素质有待提高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服务,与时俱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确保每一个思路都体现科学发展,每一个举措都服务科学发展,每一个成效都促进科学发展。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着推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的责任。必须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去谋划、去衡量、去检验机构编制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我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全省编办主任会议有关精神,今年下半年,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将正式启动,我们应提前着手调研,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市县政府机构限额的规定,规范机构设置。加大改革力度,在机构限额内,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科学设置机构、界定职能、配置编制,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二是巩固乡镇综合改革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9]4号)的重要部署,研究提出继续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措施,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府转变职能,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不断提升乡镇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提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意见。四是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协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服务。一是完善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加强机构编制服务的基础工作,着手建设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建立完整的机构编制台帐。继续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机构编制分类服务工作,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约束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实用。二是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化管理。继续执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总人口2%以内的目标,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三是完善机构编制公开化管理。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互动性上下功夫,打造“阳光编制”。四是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提高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协调约束机制。会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以编制为基础,把管编制、管人员和管经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增长。同时加快电子化进程,实行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同步监测、动态管理。二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数量指标控制机制。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凡进必考”和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凡调必考”。

    (四)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力度。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各部门消化超编人员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加强监督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全面转变习惯于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坚决克服“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问题。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形成强力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优势,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奖励制度,探索实行机构编制问责审计制度。

    二、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围绕发展主题,需要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结合起来,用发展的理念、创新的办法,不断拓宽机构编制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做好县委、县政府和编委的参谋助手。

    一是坚持理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必须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要深入开展对部门之间存在的职能和权责交叉、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量、如何使干部管理与领导职数管理相协调等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涉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农业农村及文教卫、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民计的机构编制事项,提出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符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能够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能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理论成果,用于指导机构编制管理实践。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全面梳理部门之间存在的职能和权责问题,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实行综合设置,对一些职能交叉的部门,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探索建立形成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机构编制问责审计协调机制,协调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到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问责范围,对机构编制资源使用的效果进行问责、考核,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编制意识。

    三是坚持管理创新。探索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办法,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电子政务建设,搭建适合组织、编制、人事和财政和等部门共同使用的编制实名制信息交流平台,夯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创新编制使用方式,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新办法,盘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切实解决一批领导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认真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探索建立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听证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争取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支持。

    三、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

    高素质的编制干部队伍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能、提高效能,确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使队伍的理论素养整体得到提升。牢固树立改革和创新意识,坚定改革信念和信心,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坚持以更加开阔的思维,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加强能力建设。在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能力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专题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培训编制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岗位职责、运行程序、工作要求和监督管理的环节入手,细化和完善信息调研、审核审批等日常工作规范,优化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机构编制工作唯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当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参谋助手,才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编制保障。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深入解放思想,用开拓创新的思维方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服务科学发展这篇大文章,努力开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作者单位:湖北省咸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