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振邦: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来源:中国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同志对会议的工作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为开好这次会议和做好今年的粮食流通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粮食流通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的工作。

一、求真务实,2009年粮食流通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过去的一年,粮食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顺利完成年初部署的“抓好收购促增收,充实储备强基础,清仓查库摸家底,加强调控稳市场,深化改革促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粮食流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组织开展清仓查库,摸清了粮食库存家底

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总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两次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成立了由发展改革委牵头,10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局,具体承担清仓查库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职责分工。各级粮食部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检查方法,大规模、多层次培训检查人员。清查中,按照“在地检查”原则,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严肃查处涉粮违规违纪案件。据统计,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直接参与检查的人员124756人,清查储粮库点29965个,对1765个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粮食库存进行了典型调查,邀请637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督导清查工作,提高了清查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清查结果显示,2009年3月末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总库存4508亿斤(原粮,下同),账实相符率99.7%,质量合格率97.1%,宜存率99.1%,全国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品种结构趋于合理,区域布局进一步改善。通过清查,达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的“让政府心中有数、让群众感到放心”的目的,检验和推进了粮食系统各项工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了解,使各级政府落实“米袋子”负责制心中有了底,为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和库存监管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科学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基础。粮食部门的辛勤工作,得到领导同志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可,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这次会上要进行表彰。

(二)积极抓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为增加种粮农民收入,2009年国家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和红小麦、混合麦分别提高到每斤0.87元和0.83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3%和15%,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分别提高到每斤0.90元、0.92元和0.9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16%和16%;加大国家临时存储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和中央储备大豆、菜籽油的收储力度;创新托市收购机制,引导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对17个省份的中央直属和地方油脂加工企业托市收购油菜籽给予补贴,对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吉林、辽宁省一定规模以上的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大豆给予补贴,对南方16个饲料消费省份的定点企业和中央直属企业到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采购玉米给予补贴;对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省部分受灾地区的芽麦实行保护性收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初步统计,2009年全国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粮食5753亿斤,同比减少51亿斤,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3264亿斤,同比减少138亿斤。全年收购托市粮食(含油菜籽)1839亿斤,其中小麦817亿斤、稻谷223亿斤、玉米550亿斤、大豆92亿斤、油菜籽157亿斤。初步测算,上述政策的实施,拉动市场价格回升,促进农民增收400多亿元,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抓收购,主动掌握调控粮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据黑龙江省反映,农民出售稻谷、玉米、大豆的收入,比上年增加近70亿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决定,对小麦、稻谷按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并分别给予每公斤0.2元和0.21元的直接补贴,对油葵实行保护价收购,各项措施使农民增收约20亿元。广西、浙江、福建等省区进一步完善储备订单与补贴收购相结合的办法,较大幅度提高了补贴标准。

(三)切实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维护了全国粮食市场稳定

一是加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粮价的需要,指导中储粮总公司落实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油料收购计划和进口转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下达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健全储备体系,提高储备粮油管理水平。据统计,2009年末地方粮、油储备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2.8%和43%,其中河北、山西、陕西、浙江、新疆等省(区)增加较多。

二是做好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移库和产销衔接工作。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安排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2009年累计成交1310亿斤,满足了市场需求。将国家临时存储的115亿斤玉米和39亿斤大豆划转给地方作为临时储备,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促进国产玉米和大豆的加工转化。下达181亿斤临时存储粮和1.9万吨中央储备菜籽油跨省移库计划,充实销区库存,优化了库存布局。多次举办粮食产销衔接交易会、贸易洽谈会、精品展销会,签订粮食购销合同400亿斤。认真落实关内销区到东北采购粳稻(大米)运费补贴政策,采购粳稻(大米)125亿斤,有力促进了产销衔接,搞活了粮食流通。

三是加强粮食统计、信息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粮食统计工作,认真完成粮食购销存统计、粮油加工业统计和供需平衡调查等基础工作。建立政策性粮食收购五日报、大米市场监测旬报、临时收储油菜籽和东北地区定向销售月报等制度,调整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点布局,健全信息监测系统,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分析,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各地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保障体系,一些省市积极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四是加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兵为本”服务宗旨,落实“平战结合”工作方针,突出抓紧抓好规范化管理和战备应急保障工作。紧贴部队后勤保障需求,推进军粮供应战备应急机制和应急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军粮供应体系的综合保障能力,保证了部队日常供应、重大活动和应急用粮需要。

(四)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积极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转到粮食市场调控、监管和行业指导、服务上来。加强粮食成本利润调查,及时提出政策性收购粮食价格水平建议,研究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市场主体,目前具有收购资格的多元市场主体达到6.7万家。广东、浙江等省逐级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促进了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河南、四川等省加快城镇连锁经营店和农村服务网点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全省的新型粮油购销服务网络。

二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快。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消化、未占用农发行贷款的政策性亏损处理、占用商业银行贷款挂账划转,以及支持企业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等政策,明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免征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强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严格规范改革改制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截至2009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总数18163个,其中购销企业12567个,比1998年分别减少65%、59%,企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指导和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2009年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统算盈利45亿元左右,比上年增加1倍多,为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算盈利40亿元,同比增盈22亿元。吉林、黑龙江、河南、云南、陕西、青海等22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盈利,其中北京、上海、山东、湖南等4个省(市)已连续5年盈利。

三是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会同农发行出台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在政策性粮油收储、自主购销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新审核重点支持的1684家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提供贷款支持,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各地通过信贷支持、财政贴息、退城进郊兴办粮食产业园区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安徽省出台一揽子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和精深加工的优惠政策,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98个,已完成投资35.6亿元。湖南省在技改贷款贴息、创建驰名品牌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五)加强粮食流通产业建设,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落实国务院“建设粮食储备仓容1500万吨、储备油罐175万吨”的计划,两年安排中央投资42.6亿元用于粮油仓储设施建设。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09年底,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29.5亿元用于粮油仓储物流和烘干设施专项建设,进一步缓解我国食用油罐容不足和重点粮食产区仓储、烘干能力不足的压力。落实仓房维修改造资金3亿元,改善15个省份实施政策性粮食收储的设施条件。天津、河北、江苏、福建、广西、甘肃、新疆等地通过直接投资、补助投资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加快本地粮食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继续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2个省(区、市)出台了本地粮食市场建设规划或指导意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总数达到22个,全国统一竞价交易平台联网市场已达23家,顺利完成了国家政策性粮食的销售任务。大中城市成品粮油批发市场继续呈现强劲发展势头,浙江省80%以上的商品口粮通过批发市场中转流通。北京、上海、福建、湖北、广东、江苏、宁夏、浙江、贵州等地出台优惠政策,投入专项资金扶持市场建设。

三是粮油加工业和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粮油加工业多元化主体格局初步形成,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主要产品产量和企业效益持续增长。以大型龙头企业和粮食物流枢纽为依托,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明显加快,内蒙古、江苏、山东、湖北、黑龙江等省区在推进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等方面亮点突出。组织行业优势资源,申报粮食产后国家工程实(博客)验室,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食储藏实验室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成功举办以“科学消费植物油”为主题的粮食科技周和科普宣传活动,粮食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信息保障技术、粮食储藏质量检测等科技研发和推广取得重要成果。

四是“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和“放心粮油”工程取得新成绩。认真编制农户科学储粮规划,扩大专项实施范围,在辽宁、吉林、江西等14个粮食产区,安排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6.7亿元,为57.2万个农户建设标准化小型粮仓,改善农户储粮条件,目前辽宁、山东、安徽等省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放心粮油”工程已经成为深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欢迎的“民心工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已经建立各类销售网点17万多个,其中农村网点6万多个。山西省和济南、西安等地“放心粮油”工程和“主食厨房”工程成效显著。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粮食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积极推进粮食立法。以贯彻两部条例为主线,研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全面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河北、浙江、甘肃省粮食部门的普法工作获得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继续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工作,目前全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8.55万家;具有中央储备粮、油代储资格的企业分别为1907户和208户,资格仓容、罐容分别达到10115万吨和319万吨,资格企业布局趋于合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制定《粮食法》的要求,成立了由17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做好《粮食法(草案)》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标准质量工作。继续巩固和加强监督检查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成果,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2%的市地级和70%的县级粮食部门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纳入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质检机构已达197家。进一步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粮食市场日常监管和政策性粮食购销专项检查,认真督查、查办涉粮案件和粮食质量安全事件。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继续抓好标准制修订工作,《稻谷》、《玉米》、《大豆》等国家标准相继实施,认真开展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的调查、抽查与监测,积极履行国际标准化组织谷物与豆类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责和成员国义务。

三是加强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启动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三项行动”。全面总结近年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实地调查分析贵州、吉林等地事故发生的原因,开展粮油仓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粮油仓储设施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行为,落实安全责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粮食行业服务工作。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粮食贸促会、粮油学会、粮经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成功举办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粮油精品展、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周等活动,充分展示粮食系统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和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围绕国家粮食安全研究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继续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加工、科技和信息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国际合作领域。继续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为粮食流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粮食行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谋划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思路、促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措施、领导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能力。落实中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中央扩大内需投资监督检查和全国粮食清仓查库为重点,整体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抓好职工教育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操作方法等方面有很多创新,发现了各地库存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也找出了问题和不足。要以这次清仓查库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工作成果,抓紧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粮、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健全粮食库存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库存检查力度,推动粮食库存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完善和落实粮食库存“在地检查”原则,探索建立与粮食事权相适应的库存监管机制。坚持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前通知与突击暗访相结合,账务检查和实物检查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注重检查效果。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监管粮食工作,做好举报和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粮食工作信息,增强粮食库存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细化仓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实现粮食仓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三)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切实落实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政府职能定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加快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工作重心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指导和做好服务上来。积极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着力构建新型粮食购销服务网络体系,努力提高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努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切实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各地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文件要求,稳定、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各项行政管理职责。

二是研究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摸清各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成本、农民收益等情况,是研究制定粮食价格政策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落实调查人员和工作经费,合理选择调查对象,加强分析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建立粮食成本利润调查长效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推进战略性调整,支持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购销网络,做大做强。支持大型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以资产为纽带,兼并重组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增强购销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力。对规模小、资产质量差、没有区位优势、在粮食流通中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又不能被兼并重组的企业实行租赁或拍卖。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经营,发挥其发展经济、搞活流通、增加就业的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加盈利能力,以及通过贷款重组、呆账核销等有效办法,处理好经营性挂账。建立和完善国有粮食企业联系点制度、经营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和对重点企业的经营分析制度,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盘活资产存量,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等有关政策,支持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创新经营方式,摆脱经营困境。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中的资金缺口,落实好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壮大粮食流通产业实力

一是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好1500万吨储备仓容和175万吨储备油罐建设任务,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落实好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如期建成。加快仓房维修改造和技术更新,改善粮食安全储存条件。各地要吸取贵州“10•17”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仓房维修改造力度。加快建设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型物流节点,推广散粮运输,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继续落实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规范粮食交易行为,促进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二是加快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引进、技术升级改造和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所需资金给予专项补助或贷款贴息,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粮食产业化发展企业集群,建设粮食物流和产业园区,提升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惠及广大城乡居民。抓好示范企业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引导和带动全行业共同发展。

三是推动粮食加工业发展、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落实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调整粮食加工业产业结构,防止盲目建设,引导粮油加工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善《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一批粮油加工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继续加强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宏观调控信息、绿色储粮、减少储备损失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实施,引领行业科技进步。

四是切实抓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14个省区务必按照承诺和有关要求,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2009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任务。继续加大对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强化项目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达到预期的效果,真正使农民受益。

(五)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管粮

一是认真完成《粮食法(草案)》研究起草工作。《粮食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要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立法宗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各地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完成好这项任务。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两部条例,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行政复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和对资格企业的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和标准质量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尤其要重视加强市、县级监督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经费。推进粮食库存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库存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地方责任。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中央和地方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加强对最低收购价、临时存储等粮食库存例行检查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以及收购资格、代储资格、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抽查与监测,加大库存粮食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防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三是推进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粮油仓储制度体系,健全新型粮油仓储管理机制,做好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深刻汲取2009年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企业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生产。

(六)总结粮食行业发展经验,认真研究制订“十二五”发展规划

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粮食行业发展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国家关于编制全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地区各行业专项规划的要求,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质量安全等方面,深入研究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流通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抓紧编制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制修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建设、粮油加工业、科技发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研究提出重点政策措施,推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当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各地要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加强对建设项目和政策措施的研究论证,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切实起到指导和推动粮食行业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部门互动和沟通衔接,及早研究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七)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粮食行业自身建设

落实中央部署,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粮食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保障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继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表彰活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粮食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粮食部门政府网和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粮油市场报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新闻宣传。进一步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粮食贸促会、粮油学会、粮经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继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认真开展粮食安全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

同志们,做好今年粮食流通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粮食流通各项工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