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治庸官将公开审计报告
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本报讯 (记者 方常君 通讯员 李筱砉 薛江) “一支烟,一杯茶,一张报纸看半天”,这是过去老百姓对公务员工作状态的描述。今后在深圳罗湖区当公务员恐怕不会再这么舒服,昨日,该区全体干部动员大会上透露,该区将采取23项措施治理“庸人”、“庸官”,不负责任、没能力者将被淘汰。

  罗湖区昨日召开的全体干部动员大会被喻为罗湖的“亮剑行动”,“亮剑”的对象是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罗湖区公布了《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罗湖区将采取23项具体措施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执行力、加强其责任意识。

  罗湖区区委书记刘学强说:“罗湖落实‘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不是建立了制度就完事,不是调整了几个人的责任范围就完事。我们的目标,是要养成公务员负责任的习惯,并要把负责任变为机关和各级单位的执行文化。”

  措施解读

  职位说明书

  “混世魔王”无机可乘

  公务员定编定岗却难定责,给了“混世魔王”可趁之机,对此,罗湖区将推行职位说明书,要求以岗定责,制定出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各级领导和公务员的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明确每个岗位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责任代价。罗湖区将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城管办、东晓街道办事处为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将编制《罗湖区编制职位说明书规范指引》,向全区推广。此项工作力争在今年底完成。

  责任白皮书

  职能部门责任法定化

  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交叉重叠、责任不清,或者事权分离,要么一件事几个部门都管不好,要么都不管;老百姓往往投诉无门。为了消除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现象,罗湖区将大力推行部门责任法定化工作。同时,罗湖将大力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将那些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工作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争取与市民互动,让社会监督。明年3月底以前,罗湖率先向社会公布5份责任白皮书,包括就业、社会治安、“清无”行动、拆除违法建筑、罗湖口岸区域综合整治等内容。

  责任白皮书上除了说明有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安排外,还会对公民在这些工作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作出说明,以促进并增强市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互动。

  审计全公开

  结果上挂电子政务网

  公务员违法乱纪或工作失误,往往因各种原因不了了之。罗湖区提出,要建立岗位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因应急处置不当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照倒查制度,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即使是领导干部,只要在工作上有了过错,也要为此“买单”。

  按照常规做法,罗湖区今年在公布审计报告时,仅选取了几个无关痛痒的报告向社会公布。罗湖区透露,明年起,该区将全面推行审计公告制度,所有审计结果上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以审计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等。审计有问题的责任人如何处理?乱花纳税人的钱由谁“买单”?罗湖区表示,参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出台相关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直接成立处理小组进行处理,让责任人“买单”。

  无功就是过

  树以业绩论英雄导向

  干部工作尽不尽责,有没有能力,要看结果。据了解,罗湖区目前正在推行新的干部考核制度、考核办法,其中干部工作考核备忘录制度,要求从区委常委、副区长到各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填写工作备忘录,工作备忘录将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备忘录内容包括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落实紧急任务等重要工作中的态度、方法、效率和效果。罗湖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同信表示,通过备忘录考察任用干部,让能任事者扩大责任范围,让难任事者缩小责任范围,让不干事者离开责任范围,其目的在于树立“以业绩论英雄,无功就是过”的用人导向。

  同时,罗湖区对处级部门的年度考核办法也将改革,变下级考核上级为上级领导考核和单位民意测评相结合,各占考核分的50%,更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

  治庸八部曲

  干部不干实事就退让

  领导干部要么干实事,要么退让,绝不允许存在“第三种状态”。据了解,罗湖区已着手研究制定奖勤罚懒、用能去庸的具体办法。

  此前,受罗湖区政府嘉奖的优秀公务员“阳光老男孩”宋联安的名字出现在全市拟提拔干部的名单中,罗湖区表示,对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仍将依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给予嘉奖、奖励或予以重用。

  对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的庸碌者,罗湖将通过“八部曲”使其离岗退位,包括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离岗培训、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方式处理。对岗位调整后仍无改进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干部,罗湖区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正职变副职、实职变虚职、上级职务变下级职务”处理;对年度内受到两次以上有效投诉的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情节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