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解决不了政府网站信息孤岛问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2-04-14

 

受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由社科院法学所“电子政务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历时三年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政务法(专家建议稿)》(下简称建议稿)近日发布。

该建议稿的主要内容除了包括监督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规范政府的数据电文、网上办公等信息技术应用行为外,还建议规定政府机关设立“首席信息官”,以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在电子政务法专家建议稿中,信息公开成为重要的立法原则,建议规定了更为详细“首席信息官”制度。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应设立首席信息官,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工作。

与现有的“信息办主任”相比,首席信息官的职责更重,除了负责综合协调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外,还承担着制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政策与工作守则等多项工作。

该专家建议稿是一个课题组的产物,由于未见建议稿的内容,不好对其好坏发表意见。但仅如果想将现有的“信息办主任”提升为行政级别更高的“首席信息官”就解决政府网站信息孤岛、电子政务程度低的问题,我认为,除了多了一个“高管”职位外,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

原因如下:

1. 企业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与企业信息化相比,政务信息化一把手的作用远大于企业信息化,而其他副手的作用远小于企业信息化,因此即使政府机关设立了“CIO”,此CIO也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2. 政府网站信息孤岛出现的根本原因,各职能单位条块分割,在没有信息化时,同样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解决此问题的办法,不是在各职能单位都设立CIO,而是更高一级的政府机构建议有效的沟通机制并积极推动。

3. 政府网站重建设轻应用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CIO的,而是政府信息化项目自身的特点导致的。一个信息化项目一次性投资XX万很容易立项,也很容易完成,但并没有一个有效的项目监督、评价机制。项目的监督审计更多在有没有不按计划乱花钱,而不是实施此项目能够解决哪些问题,解决效果如何,投入产出比是否合适,实施后的实际应用效果也很难拿去考核政府网站。

4. 保障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本来就是对各级政府的基本要求之一,应该是所有公务员都应该做到的,应该明确制定严格的规范,这也不是设立CIO就能解决的。

5. 虽然基于信息技术的信息公开会推动政府变革,但电子政务并不是对现有政务的全然推翻,因此说制定电子政务法最大的意义在于“政府机关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实现从以管理者为中心向以服务接受者为中心的转变”,有点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