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计生管理步入信息化轨道
来源:中国人口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在计划生育信息化作用发挥中,河南省新郑市坚持以人为本,引导服务,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

    一、属地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口径

    按照河南省关于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三规范一意见”精神要求,在“单位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制订了 “完全属地化”管理服务的《新郑市城区人口管理服务规范》。

    一是落实“人的属地化”管理与服务。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的原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下岗、失业、流入人员,凡在城区、都市村庄或城乡结合部购(建)房有固定住所的所有育龄人口,全部纳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回乡居住的下岗失业人员,经原管理单位与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对接,由现居地乡(镇)计生部门纳入微机管理,原管理单位通过新郑市计生系统虚拟网确认现居住地已纳入管理后作为迁出对象。

    二是落实“单位的属地化”管理与服务。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纳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暨年度目标考核。

    三是科学处理“人的属地化”和“单位属地化”的相互关系。明确单位及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市直单位履行好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重点做好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三结合”帮扶等各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及其社区居委会重点做好辖区内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及时与单位互通信息,解决问题。

    二、信息交流,畅通信息采集渠道

    按照纵向系统联网,横向部门共享的原则,实施“网上计生”工程,构建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横向上,计生部门与统计、公安、民政、卫生、工商、劳动等部门联合建立人口出生、户籍管理、新婚登记、生殖保健、流动人口经商、流动人口务工、群众需求等信息的通报制度,努力为管理服务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和信息服务,促进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和决策方式的优化。乡镇与乡镇之间利用VPN核实育龄人群纳管信息,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纵向上。市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从WIS数据库提取相关信息指导下级工作,乡级根据反馈信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综合分析、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的快捷性、公益性、服务性功能,定量或定性分析群众需求、人口形势、人口计划主题指标完成情况等各类信息,为各级领导分析人口形势、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四、计划实施,信息引导服务

    利用WIS系统的服务功能,市人口计生委每月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达不少于9种以上的工作任务和反馈到乡级分管领导不少于5种以上的管理服务信息,督促工作抓好落实。并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单月在康检点现场为育龄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母父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件、证明,对特殊对象实行送证上门。每双月在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公,面对面为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开展经常性的“三公开、三访视”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生育政策、公开办证程序、公开生育对象。对持证对象开展证前政策法规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孕中开展保健和优生筛查访视服务,产后保健和优育指导服务。(河南省新郑市人口计生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