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仁在第五届中国数字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讲话
来源:搜狐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推进建设领域电子政务的建设,加强相关技术成果在城市信息化中的交流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促进行业产业化发展,深入研讨“十二五”数字城市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要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11月11日-13日在北京召开“第五届中国数字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

  以下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先生做主题演讲:

  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欢迎大家来到新的会场参加今天下午的数字城市高峰论坛,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了国内在这个行业当中德高望重的一些专家来给我们做演讲,因为时间的关系,每位嘉宾演讲时间30分钟,请各位参会的代表把手机调到无声的状态,保持会场安静,首先我们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先生做主题演讲。李秉仁:各位专家、学者,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我对“第五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请允许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在这个高峰论坛发言的都是信息化领域卓有声望的知名专家、学者,如刘先林院士、童庆禧院士。能够到这样一个专业性非常强、层次非常高的论坛上来发言,与各位大家交流城市信息化工作建设经验,我感到非常难得。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城市信息化建设 城市发展的新动力”,发言中有不妥的地方,请各位专家指正。

  城市信息化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龙头,城市现代化建设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党中央、国务院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确立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国家信息化正在从领域信息化、区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等各方面、各层次展开和深化。城市信息化是区域信息化的核心和龙头,另一方面,我国在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城市信息化建设将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新主题与新动力,成为解决城市发展中所面临诸多难题的有效手段。可以说,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城市信息化建设将日益水乳交融,密不可分。

  一、城市化促进城市管理变革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必经的历史过程,是工业革命的伴生现象,它会引起地域空间上城 (论坛 新闻)镇数量的增加和城镇规模的扩大。城市化的核心特点有三个:一是产业集聚集中的规模效益,效率提高;二是第三产业的发展,这是规模化的必然要求;三是农民的市民化,主要是从分散到集中,由居住在农村转到城市。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迅速发展,小城镇迅速崛起,在此期间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是同期世界城 (论坛 新闻)市化平均速度的两倍左右。目前我国城市化率是47%,仍然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同等工业化国家的水平,未来10年甚至更长时间,是城市化迅速扩张时期。我们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达到60%的城市化水平。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依然延续着征地扩张的模式,没有跳出“摊大饼”的怪圈,造成居住用地越来越紧张,而且土地城市化的速度超过了人口城市化的速度,造成虚假城市化,除此之外,城市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生活部分群体边缘化的问题也比较严重。

  近年来,我国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看到,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环境承载力长期超负荷所积累的矛盾,使城市管理的压力也与日俱增,面临的问题还不少。

  1、城市管理的难度加大。我国城市的扩展速度加快,但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素质建设相对滞后,重建设轻管理的例子不在少数。目前的现实是,我国的城市绝大多数都是人口高密度城市,而且随着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寻求工作,人口密度还在处于不断加剧的趋势。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城市在短时间内会增加如此多人口。二是,我国现在是城镇化、机动化、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同步进行,城镇化受到众多的因素影响,完全处于开放性、流动性、快速扩张时期,此时的城市其管理难度要比以往城市管理难度更大、更有挑战性。三是,我国城市人口密度很高,但规划和管理建设相对滞后,一旦发生灾难和社会冲突造成的危害就会很大,近年来,城市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多。

  2、城市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操作难,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部分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的处罚规定,早成了执法中的处罚困难。城市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现实中各部门常常各自为政,存在“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的现象,使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综合管理成效低。此外,协调难问题还表现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上,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区级部门、街道对违法行为实施地方保护,从而使一个城市的行政执法出现多个标准甚至政令不畅,办案效果大打折扣。

  二、信息化促进城市可续发展

  当前,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把物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2009年8月,温家宝总理在考察中科院无锡高新微纳传感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时,提出建设“感知中国”中心,标志着我国物联网时代的到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能源、人口、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整治监管等方面的挑战日益凸显,趋于复杂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善城市发展已成大势所趋。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字视频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现代控制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关键技术的突破,数字城市将由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向集成化、智能化、协调化发展。目前,神经网络技术、模糊逻辑控制技术和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已经开始应用于数字城市建设。神经网络芯片和模糊芯片主要用于设备系统的智能控制;专家系统应用于对设备进行监测、预测维护和故障诊断分析等方面;而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建筑的智能控制与智能管理水平。

  三、我国的数字城市建设的现状

  1、我国数字城市建设现状

  数字城市的研究在我国虽然刚刚起步,但已经出现了很强的发展势头。在全球数字城市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的“数字城市”建设开始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中国有近700个大、中城市,大约有30 000个小城镇,目前,中国已有120多个城市建设了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400多个城市建设了房产管理信息系统,100多个城市建设了综合或专业管网管理系统,还有10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空间基础信息系统。“数字城市”作为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已经涵盖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经济、生活、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并制定了相应的行动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为我国数字城市的建设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分三批共在51个城市进行了城市管理信息化的试点,拉开了数字城市建设的大幕,数字城市建设已经成为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础。

  2、数字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数字城市建设遍地开花,但相当一部分城市主要领导缺乏对数字城市的理解,认为上几套系统就可以了,或者是光想着投资建设了,没有考虑后续运营管理,导致数字城市建设后力不足,成为政绩工程。建设数字城市除了建设各种数据库、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应用系统等技术工作外,还涉及一系列关键要素: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支撑,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依托,需要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支持和人才和资金等的保障等。这些要素对于保证数字城市的顺利建设和持续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数字城市建设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1)数字城市建设缺乏顶层设计。我国数字城市没有形成统一规划的原则,主要以城市各级政府在主导建设,缺乏科学、实用的数字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和适合不同类型城市使用的建设与运行模式,导致已经称之为建成“数字城市”的模式多样,实际上距离严格意义上的“数字城市”相差甚远。现有市政府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分散、重复、交叉,不同部门强调各自利益,缺少集中统一、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严重影响了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步伐。

  (2)我国城市的各个信息系统还处在一个个信息孤岛状态,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依旧突出。目前不少地方和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工作也有一定的基础,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各个部门过分强调自身的特殊性,条块分割现象严重,突出表现为一些纵向信息网络自成体系,不能实现互联互通等,形成了许许多多“信息孤岛”,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面对我国新一轮的电子政务热潮,暴露出来的问题之一就是“重新建、轻整合”,违背了城市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整体推进” 的基本要求。如果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势必影响城市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和协调,造成重复投资、资源浪费和混乱无序。另外,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公众信息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数字城市的绩效评价缺乏合适的方法,进一步推进的难度和阻力较大。

  (3)城市管理体制还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依然不足。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和基础性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协调统一。在数字城市建设中,成立全国性的领导机构进行统一协调,有利于推动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同时,为了避免同一信息的重复采集和存放,政府建立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分析系统,建立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分享系统,方便不同部门使用共同的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大大降低数据保存和维护的费用,避免重复申请和重复认识。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保障的法律体系,加强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和协调机制,解决城市信息化建设中政企不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资源垄断等弊端,逐步形成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合力,形成责任明确、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管理体系。

  (4)缺乏针对数字城市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重规模,轻绩效”是以往城市信息化评估体系的弊病之一。其二则是“重局部,轻整体”。城市信息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目前指标体系共同特点是对评估对象全面性考虑不足,指标主要集中在“家庭信息化、科技教育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化”领域,而在“社会信息化、金融信息化、城市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则没有体现。

  四、数字城市建设的建议

  未来几年,我国数字城市发展重点将从建设基础网络、应用系统、公共平台等转向深化整合应用、强化公共服务,主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内容为:

  1、以公共事业信息化为重点,提升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公共事业信息化是城市信息化尤其是电子政务的核心内容之一。推进公共事业信息化要深度开发利用公益性信息资源,探索多种方式的信息服务模式,使城市居民能够方便、快捷、低成本获取政府提供的信息和服务。要做好公共服务信息化,政府要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削减名目繁多的规制,简化政府管理的行政流程;在政府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将部分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更多地发挥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将政府的决策和执行功能分离,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等。只有把政府公共服务措施与推动政府信息化、发展电子政务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让市民真正地享受到城市信息化发展成果。

  2、以城市管理信息化为手段,促进城市管理模式创新。城市管理信息化能够提高城管部门的办事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能够使城市居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改革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实现了城市管理由粗放、盲目、落后方式向高效、敏捷、精确方式的转变,解决了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多头管理等政府管理难题。城市管理信息化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了城市管理全过程信息的实时传递与处理;实现了技术支撑体制、体制保障技术应用的良性互动;支撑了整个系统流程再造,系统的内生评价;支撑了精确、敏捷管理方式的实现,做到了需求引导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带动政府管理效率的提高。信息化带动城市管理模式变革在城市科学管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具有广阔的拓展空间。以城市管理信息化为切入点,优化城市管理的内部结构,应逐步明确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分配的框架,重点解决以往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城市管理模式创新将在功能设定、理念确立、组织设计、方法设计、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管理对象精确化、信息技术的应用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3、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导向,加强公共数据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在信息化过程中得到不断积累,只有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导向,城市信息化综合效益才能得到提高。目前不少地方和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工作也有一定的基础,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条块分割现象严重,一些纵向信息网络自成体系,不能实现互联互通等,形成了许许多多“信息孤岛”,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面对我国新一轮的电子政务热潮,暴露出来的问题之一就是“重新建、轻整合”,违背了城市信息化建设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整体推进” 的基本要求。如果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势必影响城市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和协调,造成重复投资、资源浪费和混乱无序。另外,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公众信息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数字城市的绩效评价缺乏合适的方法,进一步推进的难度和阻力较大。

  4、以安全技术自主创新为突破口,完善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随着数字城市快速发展和应用系统应用深化,对信息技术的依赖日趋严重,城市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事关城市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大支持创新力度,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业,是保障城市信息化建设安全的新出路。我国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长期依赖国外,自主创新一直是薄弱环节,这给我国信息安全留下了诸多隐患。未来几年,数字城市建设将对信息安全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提供巨大市场。建设和完善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全社会的工作,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安全资源,促进城市信息化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在“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发展方针的指导下,大力提升信息安全技术研究水平,通过区域合作、部门合作、产学研合作形成了信息安全产业群,建立电子身份认证体系,提升个人隐私的保护能力,全面提升我国城市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5、制定统一的数字城市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这是数字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应切实重视数字城市指标体系建设和核心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着力解决不同标准之间的协调问题。要特别做好重要基础性、公共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使技术标准在数字城市建设和应用中能真正发挥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

  数字城市包涵的内容十分丰富,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保障体系是数字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对城市进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规划、建设、管理,为城市现代化提供保障;有利于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信息化,为传统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政府办公自动化和政务公开化,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鉴于我国数字城市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各地数字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急需规范和引导,另一方面有一些政策、管理模式创新等问题尚未解决,制约今后的发展,同时,我国必须加强数字城市相关的标准体系建设、信息产业化政策法规建设与国际法律体系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所以,我们应充分认识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健全保障体系的工作放在优先地位。

  6、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的大变革、大融合、大接轨机遇期,服务信息化是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区建设现代化的动力。由于城市扩展速度很快,城郊地带新建的社区社区直接从农村划入城市,城市、农村在历史文化、环境资源、经济条件、硬件设施等多方面的差别,必须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要注重完善深化,要从建立居民与社区信息互动渠道、应用社区管理数据、提高信息化技术能力着手,创建精品亮点,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提高社区事务管理软件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快向城市化转变进程。将社区信息化作为成为社区居民实现自治与自我服务的有效手段,成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进行基层民生改善的信息平台。社区信息化通过电子商务进社区活动改善社区居民生活方式,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

  7、建立符合我国数字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数字城市包涵的内容十分丰富,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保障体系是数字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对城市进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规划、建设、管理,为城市现代化提供保障;有利于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信息化,为传统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政府办公自动化和政务公开化,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鉴于我国数字城市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各地数字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急需规范和引导,另一方面有一些政策、管理模式创新等问题尚未解决,制约今后的发展,同时,我国成功入世也使得加强数字城市相关的标准体系建设、信息产业化政策法规建设、与国际法律体系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所以,我们应充分认识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健全保障体系的工作放在优先地位。

  五、结语

  同志们,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数字城市是我们城市建设的方向,是我们的未来,希望在这次大会上中外专家广开思路,献计献策、深入交流,又好又快地建设中国的数字城市,让我们充满信心,一起迎接辉煌的明天!

  主持人:谢谢李总,李总的发言谈到城乡建设的变化,相信会对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到点拨的作用,再次感谢李总经济师,下面我们有请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刘先林院士做主题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机载、车载移动测量系统,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