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电子政务建设蓝图公布
来源:科技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而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电子政务仍然是“十一五”时期政府工作的重头之一。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邓寿鹏在第四届电子政务大会上着重讲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要素、发展目标以及“十一五”时期电子政务发展的方向。他说,“我们推进电子政务的目标有6个:第一,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制体系;第二,改变政府横向管理和黑箱操作;第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普遍分享公众信息;第四,提高政府对外的谈判能力,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当然也保护其他的一切利益;第五,精兵简政,降低政府的服务成本;第六,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和网络设施,发展电子政务。”

在进一步如何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上,邓寿鹏认为,在电子政务发展的初始阶段,电子政务建设中出现的信息孤岛或“烟囱”现象是正常的,在没有经验可供参考的情况下,在安全不能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各部门关门建设自己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是不得不走的路,当整个大环境发展到可以资源共享的时候,再在各个“烟囱”之间做互联,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

国务院信息办电子政务组组长陈小筑在谈到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下一步工作时表示,“要重点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第一要规范信息的采集和更新。我们认为,这是政府信息资源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根据政府职能和业务活动的需要,要进一步明确界定信息采集和更新的权责,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第二要规范信息采集流程,确定唯一的采集部门,真正做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减轻企业和公众的负担;第三要结合活动的开展,建立部门协同的更新机制,保证信息资源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

在谈到众人关注的如何解决信息更新和共享的问题时,陈小筑表示,除了对信息的及时更新要进一步规范之外,还要加大促进信息的共享和公开的力度,并且根据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时对增强政府透明度的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已经在积极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而且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围绕着部门间业务协同的需要,以依法理清职能为前提,根据应用主题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逐步实现按需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