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土资信办发〔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信息化专项统计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更好地谋划“十二五”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要求,部决定自2010年起,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工作。为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专项统计为年度统计。数据报告期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事业单位。填报具体内容见附件1。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二、统计年报实行逐级审核报送的工作制度。市级(包括副省级城市)机构审核县级机构的数据且对此负责,省级机构审核市级机构的数据且对此负责。各级机构需统计本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按单位分列逐条录入或导入;中国地质调查局需统计本级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其他直属单位只需填报本单位情况。

    三、统计年报报送方式:使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用户可登陆http://xxhtj.mlr.gov.cn网站下载客户端软件安装文件和用户操作手册。用户帐号和序列号由部统一派发,网站不提供下载。为配合省、市、县各级机构开展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统计,网站同时提供标准电子表格的下载,可由所属事业单位填报后统一导入直报系统中。

    四、为了保证本次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解决数据填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有关单位指定1名责任心强、熟悉信息化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辖区内所有机构用户帐号和序列号将发给该工作人员,并由其负责逐级分发。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21日前将该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附件2)传真或发送邮件至部信息办。

    信息办联系人:高晓桦 010-66558619

    (传真),13661276318

    e-mail: xhgao@infomail.mlr.gov.cn

    在线技术支持:1724193117(QQ)

    系统咨询电话:010-66558744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报表.doc

       2.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人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