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售药开禁
来源:中国妇女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暂行规定》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中提出: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该局曾于2004年7月8日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禁止任何实体在网上经营药品。事实上,“禁令”面前,网上售药一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此次“开禁”,将给一直处于法律边缘的网上药品经营者带来哪些新的商机?网上药品市场是不是一块等待开垦的“金矿”?

  违规药不少 伟哥最火
  近日,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上键入“网上售药”,仅用0.029秒便搜到相关网页3760篇。除一些药品企业的连锁店,如京卫、金象等开设的网上售药网站外,其他多为健康保健网站开设的“网上售药”窗口。
  在浏览这些售药网站时,记者发现除金嗓子喉宝、新康泰克等常规非处方药外,各种抗生素如阿莫西林等处方药也在销售行列。
  据悉,处方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需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出售,并在医师、药师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
  但在各个药品销售网上,记者并没有发现任何“处方药,请慎用”等提醒标志。在北京养生堂网上药店,记者按提示程序对处方药“合心爽”进行了预定,订单号已给出,并未见要求出示处方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选择在网上买药多出于三方面的原因:第一,购买处方药不需要处方;第二,药价较便宜,一般比实体药店便宜2-3元。如心脑通在北京养生堂网上药店的销售价格为22元,在京隆堂大药房的零售价则为24.6元,这是因为网上卖药省了很多流通环节;第三,网上购药隐秘性强,如果患的是难以启齿的病或需购计生用品时,人们往往羞于去实体药店购买。在各种计生保健用品中,“伟哥”出镜率最高,记者发现,几乎每个“网上药店”都在显著位置对其进行醒目标注。
  对网上售药,消费者议论纷纷。一些消费者认为在网上购买计生用品的确可以保护隐私,但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不会在网上购买药品,原因还是不好辨认药品的真伪。

  中小企业欲退出 大企业坐观其变
  对于新规的出台,大小药品企业反应不一。
  北京展春堂药店同时也在开展网上售药业务。药店总经理任燕告诉记者,近期展春堂将停止网上售药服务。对于记者的不解,任燕给出这样的解释,“网上售药本来就薄利,创建的初衷是拓展药店知名度。开一个网上药店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建网站的相关技术,其次要安排专门的办公地点,还要有专业人员做网站更新和维护工作。对我们这种中小型企业来说,这里面的各项开支已难以承受。”
  记者在即将实施的《暂行规定》中看到,在网上向消费者销售药品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具备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拥有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交易服务功能,及相应的药品配送系统、药品咨询人员。这些层层严格的规定对于中小型药品销售企业来说,或许会构成不小的经营负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中小型药品企业纷纷准备退出“网上售药”行列。业内人士称,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门槛较高,使一些小规模企业望而却步。
  大型药品企业则选择观望态度。北京紫竹药业至今无网上销售站点。其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的出台为公平竞争提供了平台,在国家政策的保护下,各个企业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使销售市场得到很大程度的拓展。计生用品是紫竹药业5大系列产品之一,网上售药应是适合该企业的又一销售空间。该负责人表示,企业会在新规定出台的背景下,根据企业今后的发展适时把网上售药提上日程。

  专家:开“禁”拓展发展空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治认为,新规的颁布利大于弊。他说,新规的出台填补了“网上药店”一直无法可依的状态,为一度混乱的网络药市提供了从业规范。我国网上药店交易早已出现,不过一直处在规定的边缘状态。此次“开禁”后,众企业的网上经营将更加明朗化,使得以前的违法经营者无可乘之机。
  朱长治认为,在目前的互联网时代,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电子商务形式大大拓展了药品企业的发展空间。而药品在网上销售的形式在国外早已出现,网络的“零距离”有利于加强企业与客户及合作伙伴的联系。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处长陈卓鹏承认,新规定出来后,药监部门的监管难度更大,任务更重。网上购药在目前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中,购买程序不规范,万一发生纠纷,索赔调查取证也困难,消费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暂行规定》对网上售药企业更加严格的审核规定将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明白的消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