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七个问题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6-11
 科技部有关人士近日提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以下七个问题:
  1.国家基础信息系统的建设 
   国家基础信息系统包括人口信息系统(包括电子身份证和居民登记系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其对整个电子政务系统工程的建设具有基础性的重要作用,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需要重点抓好的一类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工程。
  2.电子政务中标准化应用系统模块的开发
  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抓好的另一类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是属于电子政务横向业务模型中具有共性的应用模块,如人事、财务、文档、采购管理等等。这些系统应用模块由于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共用,所以首先需要由获得国家授权的政府部门规范研究与应用模块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而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模型和数据模型,然后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企业,由政府与企业建立战略性的合作伙伴关系,开发出标准的系统软件,供全国的政府部门共同使用。
  3.清理、确认和制订与电子政务有关的国家标准
  要清理、确认和制订与电子政务系统工程项目相关的国家标准,在这个基础之上,产生一批在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各类电子政务系统工程项目的国家标准,包括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加快政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政府信息平台是电子政务的基础设施和赖以运行的基本环境。政府信息平台应该包含五个基本要素,即数据通信网络、电子支付、电子记录、电子文件以及电子签名。
  5.尽快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中心的职能转变
  系统开发能力比较强的政府信息中心,可以考虑一分为二。一部分成为本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和管理部门,另一部分则另行组建,或与市场上现有的软件企业联手,成为一个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企业。
  6.建立电子政务的法律和法规环境
  与电子政务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有必要适当加快。如电子文件法,电子版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交易法,电子身份证法,数字签名法,法律上认可的数字签名技术标准,认证授权管理等都需要加快立法或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当前与电子签名有关的立法和法规亟须抓紧研究和制定。
  在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涉及政府行政管理中的许多行政法规和法令的修订和补充。例如关于政务公开与透明的规定(哪些要公开,哪些要透明,如何管理等),关于简化行政管理过程的规定,关于促进电子文件、电子签名的使用的规定等等。
  7.确定国家级电子政务优先工程项目
  根据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还应优先和重点发展一些具有战略重要性的国家信息系统,如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海关管理信息系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等。此外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犯罪与司法管理信息系统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