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1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电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综合处联系(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咨询电话:010-86091749;电子邮箱:gdzjxxgk@chinasarft.gov.cn)。
  一、概述
  2010年,国家广电总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着力发挥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实效。广电总局负责同志还专门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专题会议,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一把手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广电总局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广电总局在总结完善以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出台《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系统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文件,适应新形势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的部署。
  2、加强网站建设。按照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要求,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功能,突出广播影视特色,不断创新方式,努力丰富网站内容。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开展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等。凡是总局可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按照国务院要求尽可能上网,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
  3、加大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力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结合总局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采用在线答问、开设局长信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信息等形式,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引导社会舆论。突出网络应用实时性,不断增加网站栏目和版面,对社会关注的广播影视热点问题,加强正面引导。
  4、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总局政府网站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系统现有信息员队伍,扩大层次,拓宽来源,健全和完善信息员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把信息技术知识技能的考核纳入综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广电总局各司局、各部门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人,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对外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取得了明显进展。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规范运作。2010年,总局网站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突出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总局政府网站扩大了“热点专题”、“影视窗”栏目信息采集范围,增强及时性。特别是各类专题以更为深入、详尽的方式,大篇幅、多角度进行了全面、深入、准确的报道。总局政府网站信息采编发布共计5120条,编辑文字量约117.2万字;向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300篇;编辑舆情信息专报九期,自采自编信息稿211条,全年访问量约2400万次。2010年,总局新闻发言人先后20多次就广播影视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对外答问,反响热烈。
  2、加大创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信息公开的重点。广电总局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呼应关注热点,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一是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成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平台、监督平台和信息平台。2010年,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一网改版、两次升级、三处补充”。外网页面增加了业界动态等板块,公文网上记录全面实现,通过即时通讯功能使平台沟通更加顺畅。办事流程、业务参考、友情链接的内容补充,大大增加了政务平台的信息含量。二是电影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在2011年1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新建成的电影综合管理系统主要以电影审批、审查和行业管理为核心,实现电影行政审批、审查、行业管理等业务过程的网络化、信息化。对外提供业务网上申报、审批阶段查询、审批结果公示等功能,对内提供申报情况、办理情况、审批结果查询,并提供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及日常政务办公的公文流转,大大提高电影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3、加大统计资料的发布力度。一是启动了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制度改革。汇总了2010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整理了2010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发展指标统计和2010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业发展指标统计摘要,为各级各类单位提供广播影视统计数据。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权威透明的电影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尽快推动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有效的发布机制。每个季度通过《人民日报》、总局政府网站、电影频道、《中国电影报道》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各项电影指标的统计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广电总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有线电视数字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告治理、新媒体发展、播出机构名称、电影放映许可证以及影视剧、动画等方面政策及有关数据的咨询。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作了答复处理。
  四、咨询情况
  广电总局2010年共接受公众咨询1000余人次,其中98%以上是电话咨询。
  五、复议诉讼情况
  广电总局2010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电总局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1年工作措施
  2010年,广电总局根据《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存在着信息来源少、采集面窄、公开内容少等现象。在新的一年,广电总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部署,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尽快完成总局政府网站改版,尽快完善网站和信息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真正发挥政府网站的对外窗口和沟通平台作用。
  2、扩大主动政务公开范围。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方针,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真正发挥总局政府网站的对外窗口和沟通平台作用,不断满足全系统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稳步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又允许公开的事项能够公开,避免热点、难点问题的炒作。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防止公开不当损害公共利益。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4、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逐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功能,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廉政度。推进政务公开与新闻发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总局新闻发布制度,不定期就重大事项主动对外发布政策,同时有选择地接受国内外媒体采访。
  5、建设一支优秀的信息员队伍。整合网站资源,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系统现有信息员队伍,健全和完善信息员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同时,扩大信息员队伍的层次,保证提供各种广播影视最新、最准确的信息。组织制定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考核总局信息公开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纳入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奖评规则和制度,对考核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