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市地税局更新管理理念 提高征管水平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近期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一石激起千层浪,主导性意见对此持欢迎态度,但同时此一政策造成的减收缺口需要弥补,因此对非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监管问题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广大国民希望国家使出更加强力更加完善的措施加强税收征管,推动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笔者在税务部门工作多年,现结合实际经验,谈几点看法,求教于大家指正。

    一、更新管理理念,加快推进电子报税进程。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减少税收征管漏洞,必须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电子化程度,扩大电子交易及电子政务的覆盖面,实现社会监管部门的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目前我们对部分双定户实行了电子远程报税,但覆盖面还远远不够。要扩大覆盖面,光靠简单的宣传还不够,必须更新理念,学习企业市场营销手段,对积极配合电子报税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优惠,可以对连年一年或两年依法纳税的个体户发放纪念品。对企业的税收也可推行电子报税,其缴纳税额应以企业近三年的平均值核算,在年终或次年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要与银行、科技部门加快企业征管软件的开发,增强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先不要求尽善尽美,在运作中逐渐完善。广大税务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加强对纳税人的公关宣传,使更多的纳税人纳入到电子报税的现代轨道上来。

    二、创新监控手段,扩大税务部门对经济运行的监察范围。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的商场、超市全面推行划卡结算,20元以上东西不划卡不结算,违反规定的对经营者予以经济处罚。对到小型商店购物的消费者提示他们索要发票,对不提供发票的经营者予以处罚。通过这一措施力争把全部经济活动纳入到税务部门的监察范围。尽快实行银联卡在县级以上城市的通用。全力推行银行储蓄实名制,实行“飓风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选择在春节这个经济活动相对较少的时节对所有现金流动全部冻结,要求储户将其在银行的开户人全部变更为本人,否则将对虚假开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没收,全部充入国库。这一方面可以使国民收入阳光化,也可以没收不少贪官污吏的黑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然在实施这一非常措施时,要注意保密,防止有人提前把资金转移到国外。当然,在实施这一措施时,自当严防资金外流。以此为基础,制订独立的<<诚信纳税法>>,对不诚信纳税的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三、改良稽查体制,构建稽查垂直管理制度。要保证稽查工作的公正无私,必须保证稽查领导班子的可信任性和不可腐蚀性。现在我们税务系统的稽查负责人多是本地人(本市、县人)。这样即使稽查人员查出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总能通过各种关系找到稽查负责人,让其高抬贵手。稽查部门负责人鉴于同学亲戚等人的面子往往难以坚持原则,结果只能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此我们郑重建议,在各县、市、区税务局长实行异地交流的基础上,对稽查局长全部实行异地交流。同时对稽查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国税部门垂直到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部门垂直到省级地税局,从体制上切断说情徇私的脐带。从队伍建设的高度,从税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这也可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稽查部门的干部和领导,抵御糖衣炮弹的攻击,树立公正无私、廉洁奉公的形象。只有体制改革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公生明,廉生威,加强稽查力度,强化对涉税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各地税务部门要对本地部分经常高消费的纳税人进行监控,发现查清其秘密帐户,在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后“该出手时就出手”,果断行动,做到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件及时在当地媒体公布,督促其他应税义务人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应对著名杂志上公布的中国富豪排行榜上的“大款”进行立案专项调查,对其纳税情况在国家级媒介上公布,给广大群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待。对成为社会焦点“刘晓庆偷税案”等大案要案更要办成铁案,从材料取证到强制措施做到滴水不漏,做到打得准、处理稳、效果显。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我们税务部门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我们的执法空间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只要我们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发挥人民群众举报涉税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一场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人民战争”,加强管理,加强领导,加强体制,现有的纳税秩序将得到明显好转,我们将取得更大的税收征管的主动权,树立起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的社会形象。

    四、建立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尽快创建税务警察队伍。面临日益严峻的“偷、逃、抗、骗税”的新形势,为了巩固共和国财政大厦的基石,建立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已是迫在眉睫。而创建一支独立的税务警察队伍将对扼制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有了这支队伍,我们将掌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强化诚信纳税的法律保障和动力支持,并为网络经济条件下更加有效而深入地查处涉税大案要案提供更加迅速而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体制支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至于税务警察的来源,应由以下四方面人员组成,一是公安部门调入;二是税务部门抽调;三是转业军人;四是优秀大学毕业生。为了减少负担,其主要来源应为公安部门与税务部门。当然为了改革稳妥起见,可以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可在经济发达地区中的税收秩序相对较乱的地方开始。在运行中要加强指导,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在全国逐步推广。

    现在我们已经步入21世纪,税务部门站在国家经济执法阵地的前沿,面临着诸多社会挑战。只要我们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监控手段,加大稽查力度,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我们就一定能够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达到国富民强的理想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