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公安分局四级网改造租赁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委托,就四级网改造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HHZ(采)2011-3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四级网改造租赁项目

1.0

160.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必须为通信运营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龙溪北路355号丽阳景苑6幢3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1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2011年9月1日 14:3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6000.0

交付方式: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城西农行杭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40104001014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0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六)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招标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http://ztb.huzhou.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龙溪北路355号丽阳景苑6幢301室

联系人:小何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