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0-19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WHZC-2011-151A(12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章。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预算:叁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388,000.00元);
 
第二包:笔记本电脑;预算:壹佰玖拾陆万元整(1,960,000.00元);
 
四、交货完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的90%,余下的10%作为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货款总价10%的质保金。
 
六、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合法制造商正式、有效的且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承担过类似业绩,并有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0月19日—1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叁份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1年11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喻宏斌    联系电话:13507133325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操炯 张灵朱晓虹
 
联系电话:(027)83256481
 
传    真:(027)83891785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投诉电话:(027)85730453
 
八、指定银行账户
 
指定帐户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指定账号:8161 2077 4008 0960 01

银行:中国银行东西湖支行
 
行号: 847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