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 李玲)今年6月,长治中院成立档案信息管理处,标志着长治中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日前,该院的这项工作已步入正轨。据悉,这是全省第一个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法院。
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并立卷归档保存的最原始、最全面的信息记录。加强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安全保密性,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便捷化,提高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该院在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后,案件审结后可随时归档,避免卷宗漏归,保证归档率和完整率;在保管方式上,电子档案具有长期可读性,数据不易丢失;在管理方式上,检索查询信息更方便,大大减轻档案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服务决策功能上,通过大量丰富翔实的档案信息支持领导决策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