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来源:信息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南昌讯 首席记者徐娆报道:8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其中规定,今后政府网站办得如何必须每年综合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免费下载政府公开的信息。

  政府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我省鼓励集约化政府网站建设模式,通过整合不同部门(单位)职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信息发布与服务。政府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受理(办理)的各类业务,不得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可免费下载公开信息

  同时规定,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免费下载。政府网站并且应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和设立“在线访谈”栏目,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

  若拒绝通过政府网站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提供公开信息,或利用政府网站从事营利性活动,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将由同级政府办公厅(室)、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上级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