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我国信息化将实现四大突破
来源:上海荧通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在刚刚发布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多处提到信息化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针对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这势必有力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加速发展。那么,在“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将在哪些方面取得突破?“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政策要点是什么?国家将实施哪些信息技术应用专项工程?本版将进行详细解读。

  最近一段时间,“信息化”再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有十余处提到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并提出要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在11月3日召开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该文件对今后15年中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作出了明确规划;在10月27日信息产业部举行的2005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会议上,透露了信息技术首度成为国家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重要消息,各界专家针对“十一五”信息技术应用专项规划进行了热烈探讨。

  从种种迹象看,记者认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信息化建设将呈现加速推进态势,并将在一些重点、难点领域取得突破。

突破一:三网融合将带来大变革

  “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这表明,无论在政策、技术还是运作方面,三网融合都已到了蓄势待发的阶段。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都将以宽带传送为基础共享网络资源,这将给信息化市场带来产业结构、业务形式、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巨大变革。

  三网融合的基本涵义表现为技术趋于一致,网络层可以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层相互渗透与交叉,应用层趋向统一。三网融合使话音、数据和图像这三大基本业务的界限逐渐消失,整个网络在向下一代的融合网络演进。三网融合不仅会将现有网络资源有效整合、互联互通,而且会产生新的服务机制和运营机制,有利于信息通信业结构的优化和管理体制以及政策法规的相应变革。融合以后,不仅信息传播、内容和通信服务的方式会发生很大变化,企业应用、个人信息消费的具体形态也将会有质的变化。

  国家着力推进三网融合,就是要适应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有公网资源,实现网络、业务和信息的共享。电信网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最重要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面对即将到来的三网融合的大趋势,电信业不仅要进一步巩固自身网络资源优势,更应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自觉对自身网络加以改造、升级,主动迎接信息化建设的挑战。

突破二: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加大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环节之一。目前,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力度还不够大,8亿中文网页在全球100多亿网页中还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同时,“信息孤岛”仍然星罗棋布,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还很初级。这些都对信息化建设的加快开展形成了制约。

  随着“十一五”期间国家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高度重视,《信息透明法》、《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会加快出台,信息通信网络正在越来越广泛、深入地覆盖到各个领域,将不同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出来并实现共享,在此基础上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效益,我国将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带动全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跨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正逐步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的管理办法正抓紧制订,发展信息资源产业的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制订和完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将继续推进,档案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步伐也正在逐步加快,教育资源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将取得阶段性成果。

  电信网互联互通的特点为信息资源的传播与共享提供了便利条件,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更是极大地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随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共享的进一步加强,电信业将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突破三:电子商务应用将迎来高潮

  电子商务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效益领域,随着近两年电子商务法规环境的不断完善和行业、企业对应用电子商务的高度重视以及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日渐成熟,在“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将掀起新一轮发展热潮。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有关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实施以及一系列诚信体系的建立,加上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需求的扩大,在政府和厂商的大力推动下,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进入了新一轮的发展高潮。

  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达到2600多万家,目前有30%的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约800万家。可见,随着众多中小企业加入到网上交易的行列,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加强电子认证服务管理、信用管理、在线支付、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电子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研究。随着我国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发展机制的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对企业和社会投入的带动作用将显著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逐步进入资本市场;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并将推动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关规范和统计标准研究、征集体系和现代支付系统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加速发展的外部条件日益成熟;传统商务和电子商务并行、互补,跨国、跨区的B2B活动趋于活跃。

  在电子商务应用迎来高潮的同时,对支撑网络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电子商务要求高度可控、安全、可管理的网络,电信网络有无法替代的优势。因此,电信业在电子商务发展大潮中,也将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

突破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将基本建成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27号文件)提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工作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是把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作为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这表明,在国家高度重视下,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将于“十一五”期间基本建成。

  目前,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随着27号文件的颁布和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信息安全条例起草的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的顶层设计日趋完整;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基本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建设、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信息安全标准化制订等基础性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信息安全问题受到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普遍关注,人们对信息安全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深入全面。

  在此基础上,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以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与国家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也将得到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标准化、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和网络信息体系建设等工作将继续深入进行。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日趋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信息安全工作将成为重点。

  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从来都不能缺少强有力的网络支持,而绝大多数的信息安全问题也都发生在网络上。因此,电信业在保障信息安全中责无旁贷,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网络服务质量,为国家信息化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