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来源:IT168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美国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分析
    (一)美国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目标
    1.实施标准战略谋求在信息产业的全球竞争优势。美国强调把美国的标准哲学及标准推广到全世界,试图建立全球统一标准。美国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信息产业,美国把产业自愿原则及美国标准推向全球,明显是有利于美国信息产业界的。1987年劝服了ISO和IEC两大国际组织,成立了“信息技术国际标准第一届联合委员会”,为美国在国际信息技术标准制订中赢得了优势地位;劝服。国际电信联盟(ITU)等采纳“产业界自愿同意”原则重新修订其标准;从1989 年开始和东欧、远东、环太平洋和中南美洲地区的标准合作。1995年通过的《联邦技术转移促进法》等,都在技术标准方面更加有利于信息产业的发展。 2000年下半年,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等出台了《国家标准战略》,明确提出要利用美国标准体系的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使美国标准更容易被国际市场接受。2005年12月,《美国标准战略》的正式签署,2006年4月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宣布启动《美国标准战略》执行情况追踪系统。
    2.谋求在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美国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是由政府精心选择并牵头组织部分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有助于产业技术领先地位的维护的重大科技项目。美国政府力图全面控制和抢占新时期科技制高点、保持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优势地位。美国于1991年颁布了《高性能计算法案》,并据此在1992年。1996年间实施了《高性能计算与通信计划》(HPCC)。该计划的目标主要是扩大美国在高性能计算与通信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技术和应用软件。在1991年布什总统向国会提交《国家的关键技术》报告提及的6大领域22项高技术发展计划中,“信息与通信”单列1项占7项。该报告对美国在90年代的信息技术发展提出了总的要求,是其保持全球技术领先地位的重要支持。2004年美国投入巨资推行一系列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被称为“美国创新的基础”的重大研究发展计划,确保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领先地位。
    3.力保在计算机机领域的的“一超”地位。计算机产业是美国的战略性产业,美国的战略目标是使其计算机产业在全球占居和保持领先地位。为保持信息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地位,美国政府通过对长期基础性研究资助、资助计算机研究的基础设施以及为发展计算机产业提供人才,来支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美国一直试图并保持着在超级计算机领域的领先地位。2002年日本宣布其开发的超高速计算机(NEC的“地球模拟器”)的运算速度是当时世界上最快的超级计算机(即美国的ASCIWhite系统)速度的5倍时,美国政府马上提出一个发展超高速计算机战略,并在橡树岭实验室建立用于开放式科学和工程研究的超级计算机中心。为占领21世纪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制高点,美国政府于20世纪末还推出多项跨世纪的发展计划,如1000万亿次超级计算机计划、开发未来芯片及在 2010年前发展10项高新电子技术等。未来芯片的储存能力将是目前速度最快的芯片的l000倍,使用这种芯片的微机系统,其运行速度也将是目前速度最快微机的100倍等。
    (二)美国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举措
    1.政府实施战略性计划促进信息产业的不断升级和结构优化。20世纪90年代初政府发起的NII、GII等计划为信息产业的兴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1997年开始,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12个部门联合实施了《计算、信息与通信计划》使美国在计算、通信和信息技术方面保持了领先地位。另外,1997年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及1999年《2l世纪信息技术计划》(简称IT2计划),极大地促进了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美国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研究与开发,保证了美国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地成长。
    2.全面发挥政府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美国政府通过宏观科技体制组织、协调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与发展。政府主要从宏观上把握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制定信息产业发展的国家战略,突出政府的导向功能:(1)成立一些特定的政府组织,发挥其政策咨询和管理的职能支持信息产业向全球发展。1993年美国在原有的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和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之外又成立了内阁级的国家科技委员会。(2)政府不断投入巨资直接资助信息技术领域一系列项目,利用税收手段来间接刺激投资。以1996年为例,在美国总共1843亿美元研究与开发支出中,联邦政府支出为162亿美元,其余均为企业投资。微软公司从 1989年~1995年间每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入与其经营利润比值均在1/3~1/2之间。(3)借助政府的规制实现信息产业重要领域的跨越式飞跃。政府重视推动信息技术的商业化及其扩散,积极发挥国防工业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采购为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技术提供了初始市场。(4)政府积极干预对外贸易、为美国信息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如通过减免或取消信息产品的关税促进信息产品出口。(5)加强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利用长期积累的科技成果,巩固和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以保持美国在信息技术中的霸主地位,成为美国企业与政府的统一战略。
    3.通过实施人才战略促使信息产业的持续发展。随着信息产业近十年来持续快速增长,美国在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暴露出了人才不足的缺陷。为此政府专门出台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政策,专门投入巨资培训IT人才,支持企业进行的培训活动,以此来加速人才培养,为产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如针对IT产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急需大量外国高技术人员的特点,1998年美国国会将外国赴美高技术人才的签证数额扩大到11.5万人/年,这导致了IT产业成为全美中外国雇员最多的行业。
    4.通过灵活的信息产业政策保证国家产业战略的实施。一方面,为了保持信息产业的自由竞争,美国信息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制定和完善竞争法律,在微观层面上任由企业自主创新、自由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如1996年美国克林顿总统批准了新的电信法案,对有关法规政策中不利于自由、开放、竞争的都要进行修改。对微软进行拆分,因为微软公司的软件技术已经垄断了整个世界市场并且目前还没有能够同微软相抗衡的软件公司;另一方面,为了适应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加剧的形势要求,遵循在全球范围内国家整体战略利益最大的原则发挥信息产业的规模经济优势,从而积极参与全球垄断性竞争。如美国在线公司 (AOL)并购时代华纳公司时,政府出于同欧洲同行竞争的战略目的而未对此予以反对。
    5.充分发挥信息产业基地的作用。美国的硅谷聚集了9324家高技术公司,其中60%为以IT为主的实业公司,如思科、太阳微系统、惠普、网景、英特尔等世界最著名公司。硅谷信息产业奇迹般地发展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通过各种手段保护和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起到了催化剂和润滑剂的作用,如放宽政策、明确产权、允许技术人股等。通过订单方式美国政府多次向硅谷一些信息产业项目提供联邦补贴,用于研究开发。如仙童公司、网景在成长过程中都获得了美国政府投资的研究项目的支持。政策优惠方面,加州政府有一套完整的《加州投资政策与指南》,包括鼓励政策、企业保护区、雇佣信息查询和雇主附加值服务、金融援助、地方政策鼓励等。此外,政府还制定了一些影响企业改革和创业的法律,如专利法、反垄断法、移民法等,这些法律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硅谷信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