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府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来源:鄂尔多斯市 更新时间:2012-04-14

鄂尔多斯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信领字〔2011〕1号)精神,提升我市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支撑保障能力,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办决定开展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市委保密局、机要局和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各旗区及康巴什新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部门信息系统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检查人员(明确一名主管领导、指定一个具体机构和一名专管人员),明确检查责任,落实信息安全测评和检查经费,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具体要求

  1.请各部门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南〉》(下称《指南》)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填写《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附带光盘),按照编写格式完成信息安全检查情况报告,于2012年3月1号前将纸质文档和光盘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附件内容可从鄂尔多斯在线网站上下载)。

  2.请各旗区、康巴什新区参照《指南》相关要求,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辖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填写《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附带光盘),按照编写格式完成信息安全检查情况报告,于2012年3月1号前将纸质文档和光盘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会同市委保密局、机要局和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抽查工作,并向被抽查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人:张欢、乔璐

  联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规划科

  联系电话:0477-8588878

  

  附件:1.《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南》

  2.《2011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

  3.《2011年信息安全检查情况报告编写参考格式》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