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2002电子政务年
来源:中国计算机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编者的话

  2002年,是我国信息化建设飞速发展的一年。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城市信息化等如火如荼地在祖国大地展开。为更好地总结经验,我们特别约请信息化专家王安耕、曲成义 
、郭诚忠撰写回顾文章,并精选了我国香港地区以及域外德国、爱尔兰的企业信息化经典案例,作为奉献给关注信息化建设的广大读者的岁末礼物。

  根据“需求主导、效益明显、适宜推广”的原则,《中国计算机报》特别约请相关专家遴选出本年度信息化应用经典案例,以期为用户选型、实施应用提供样板。

  经过专家严格考评,此次荣获2002年中国信息化最佳应用典型的经典案例是,方正电子Apabi数字图书馆在北京市西城区的应用、太极公司的柳州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安易R9/ERP实施于山西阳城医药药材公司、TCL“粤龙门校园工程”、K12教育数码港及万维易化的北京市计委政企链项目。

  2002年过去了。在中国信息化历程中,2002年毫无疑问将作为电子政务年载入史册。2001年年底前,重新组建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确定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2002年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中国的电子政务的建设走上了一条快车道。本文不打算全面回顾2002年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众多的里程碑的事件,《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文件的发布,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全国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这么多事件根本不可能在一篇短文中穷尽。本文只想就几个概念上有争论、实践中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做个介绍,作为对2002年电子政务建设巨浪中几片浪花的记录吧。

  “电子政府”还是“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在英文中成为E-Government,简写为E-Gov。很多人因此将其翻译为“电子政府”。因此,在中国应称呼为“电子政务”还是“电子政府”就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正名”问题。

  专家们经过多次热烈的讨论,最后统一了意见,应称为“电子政务”,并且得到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们的首肯。自此,“正名”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什么应称为“电子政务”?专家们意见归纳起来有四条:

  1.我国的体制中,党、政府、人大和政协四套班子都是从事政务工作的,只是分工不同。如果称为“电子政府”,势必要另行定义或说明,此“政府”是广义的意义上使用,应包括党、政府、人大、政协等等。称为电子政务就没有混淆的问题了。

  2.在英文中,名词可以做动词用,E-Gov可以理解为政府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但在中文中,“政府”这个名词不能做动词用,对于非专业人士,特别是对百姓大众,很容易会误会是否成立了一个“电子政府”的新机构。而电子政务就不会有此误会。

  3.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从本质上来说是同样的,只是主体不同,以及由主体不同而带来一些不同特点而已。E-Business、E-Commerce已经统一翻译成电子商务并已被大众所广泛接受,E-Gov翻译成电子政务具有对应性,好记好用。

  4.电子政务可理解为E-Gov的翻译,因此,从中文翻译为英文时,仍可翻译为E-Gov,不会造成国际交流时的理解障碍。

  什么是电子政务?

  在这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误解。很多供应商一听说要搞电子商务,就来推销很多“解决方案”。很多部门和地方,一介绍电子政务就是“政府上网”工程,开了多少个政府网站等等。这些误解也是有原因的。发达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走在了前面,在他们众多的关于电子政务的规划、政策宣言和研讨材料中,电子政务被定义为如何利用Internet作为新的服务手段,来实现政府对居民和企业的直接服务。而政府机关内部的事务处理,如OA、税收工作等等的电子化并不列入电子政务的范畴。这是因为他们在上世纪90年代前一般都已完成了内部事务电子化甚至网络化的进程,不需要再列入电子政务的规划中。实际上,发达国家政府不同机构之间的联网和资料共享(特别是信息资源共享)也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G2G的工作仍然是其电子政务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面临的情况则不同。包括OA在内的政府内部事务处理电子化和网络化总体上远未完成,即使是重点应用,如金关、金税等工程,仍有大量的艰巨的建设任务要做。如果在我国的电子政务的概念到实践中,把这方面任务排除在外,用电子化、网络化手段向居民和企业服务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所以,在我国,电子政务从概念到实践都必须把OA和内部事务处理的电子化、网络化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相关和相类似的一个问题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当前的重点是什么?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的重点无一例外,强调的都是服务,如何利用Internet更好地为居民和企业服务。但是在我国,首先是上述的政府内部事务处理尚未网络化,难以支持网络化服务。其次是网络普及率仍很低,还不到5%,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50%以上,甚至70%以上。政府即使开展网络化服务,仍不能让大众普遍享受。最后,我国信息化是在工业化尚未完成的条件下进行的,电子政务是在市场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远未完善的条件下进行的,市场监管、信用体制等亟待建立或加强,这种需求在发达国家总体来看是不存在的。

  因此,在我国,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电子政务的重点,应该首先是加强政府有效监管能力,其次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然后是积极开展服务。对于地方政府,特别是最接近居民大众的基层组织,应更多地强调开展服务。至于服务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则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用信息界的行话,就是渠道要多种多样,关键在服务能有实效。

  如何做好规划?

  很多人有一种担心,担心一提倡电子政务,就刮风,造成很大浪费,又没有多少收益。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在指导思想上首先要明确,电子政务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不搞花架子。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做好规划。当前,大多数部门和地区都处于制订或修订其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阶段,估计在2003年还将需要一段时间,总体上看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规划这阶段的工作。怎样做好规划?由于本文篇幅的限制,不可能详细论述如何做好规划。在这里仅提出三条建议,供各单位(包括企业)做信息化规划参考。

  第一,“一把手原则”。

  关于“一把手原则”,在信息化建设中作为一项普遍原则来要求,近年来颇有争论。本文不打算参与此项争论。只是说,在规划阶段必须落实“一把手原则”。所谓“一把手”,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代表”,换言之,这个单位要干什么,是由法人代表决定的,否则在法律上为什么要你来代表呢?而规划最重要的一条是要决定干什么,法人代表不负责怎么行?再则,信息化要调动很大资源,特别是管理资源(如领导人的注意力)才能搞好,一把手不下决心,谁也不能代替下决心。

  第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常常有这种情况,一个单位要做规划,就发一个文件(通知),让各部门都做一个规划,然后经某个部门(如信息中心)一汇总(俗称拼盘),整个单位的规划就出来了。这种规划就算成功完成了,也只是建成了一个个小系统,并不是整个单位的信息系统。而更多的情况是由于争资源、扯皮,谁也建不好。

  规划是要全面的,但更要突出重点,要调动各种资源,包括管理资源和信息资源,打好歼灭战,才能真正拿到信息化的效益。

  第三,解决好协调机制和机构问题。

  信息化工程,特别是电子政务工程,从规划到实现各个阶段,都有大量协调的需求,特别是业务协同中的协调需求。很多单位规划时未解决协调机制和机构问题,都把规划实施的责任派给了像信息中心这样的技术服务部门。遇到协调的需求,信息中心没有这样的责权,一个简单的问题也可久拖不决,试问这怎么能指望信息化工程(电子政务)取得预期效益?至于协调机制应如何制订,协调机构应如何落实,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发挥创新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

  电子政务涉及的问题当然还很多,如何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业务系统建设中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网络如何建设,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应如何考虑等等,只能留待以后有机会再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