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12-04-16

   4月12日上午,宝山区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市审改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宝山区前一阶段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对今年审改工作提出新要求。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顾国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他深刻阐明了审改工作的背景、重要意义,从“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电子监察”6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深化推进审改工作,并就加快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要求。

  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汪泓就深入推进区行政审改工作提出要求。汪泓说,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审改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将审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要充分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加快宝山区审改工作进度,对行政审批“一门式”,要加强推进、督导;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要求,加快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审批效能。

  宝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夏雨在会上传达了市政府关于审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今年审改工作作了部署。

  宝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章俊荪主持会议。会上,区发改委、区信息委负责人就“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网上应用系统”和“宝山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作演示介绍。区建交委、区规土局、工商宝山分局、企业服务中心领导分别围绕各自的审改工作推进情况作了交流。

今年宝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项重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去年11月召开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近期对审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区委常委、副区长夏雨在2012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部署了今年宝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四项重点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和完善。一是内资企业设立网上审批系统,二是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网上跟踪系统,建立起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系统的应用,实时跟踪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区监察局要运用电子监察和网上测评系统,将网上行政审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要强化企业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和标准化建设。各职能部门要认清形势,根据上海市的统一要求,加强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建设,涉及项目审批的职能部门窗口必须入驻中心,也是年终考核单位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的要求,对行政审批窗口授权要到位,要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及有关的项目咨询、协调,并在第一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批。企业服务中心与职能部门、中心与街镇园区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跨前一步,抓紧协调各职能部门研究审批窗口整体入驻方案,真正实现“一门式受理、一门式审批”,不断完善中心设置,远近结合,为我区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改造和建设打好基础。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准化方案,形成一套对进驻中心窗口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和要求,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流程、统一管理)。

  三、明确行政审查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宝山区审批事项必须以市级目录核定的639项审批事项为依据,具体的审批行为必须予以量化和固化,涉及到法律法规明确的评估、评审必须要公开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和判定标准等。各单位必须结合本部门的审批职能,研究制定各自的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通过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明确审批要求、审批条件,简化工作手续、增强行政透明度、逐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区监察局要适时组织对各单位《手册》和《指南》编制起草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区监察局要重新修定《宝山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把解决问题和追究责任有机结合;研究制定《宝山区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电子监察的功能,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力度,对查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人和事,依照《宝山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行效能问责,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