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集中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国乌海 更新时间:2012-04-17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集中管理工作的意见

(乌海政发〔2012〕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乌海市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化工作职能职责,杜绝信息化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工作滞后的现象,确保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康、规范、整体推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动信息化集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信息化集中管理是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信息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数字乌海”建设的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化集中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信息化集中管理是规范我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市财政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加大集中管理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信息化项目重复规划和建设的问题。
  (三)信息化集中管理是提高我市信息化资源共享水平的有效举措。随着全市各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已成为目前全市信息化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市信息化集中管理工作,全面整合共享全市信息资源,将有力的推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领域发展。
  二、加快推动我市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
  (四)进一步明确我市信息化工作机构职能职责。根据我市关于信息化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以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遵循“集中管理、统筹规划、优势互补、职责明确”原则,对我市现有信息化工作机构的信息化工作职能职责进行划分。
  (五)将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信息办负责制定“数字乌海”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负责市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技术把关、监督和验收等工作;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城域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职责,进一步做好全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信息产业、通信运营企业、生产性物流企业及工业企业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各级财政支持“两化融合”项目及资金的审核、监管、使用工作;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创新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工作;做好信息行业及市场的监管工作;研究制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
  三、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七)实行信息资源集中管理。按照等级保密制度将全市信息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分类存储。最大限度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数据。
  (八)加快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建设。按照统一、高效、集中、共享的原则,由市政府信息办和市公安局,建立全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建立全市人口、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各部门按要求向数据中心传送本部门的数据,实现资源共享。各部门依托数据中心,共享数据,开展工作,并将最新数据回传,实现数据实时更新。
  (九)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快建设完善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不同等级保密信息资源分类传输工作,研究制定安全和稳定的信息资源传输方案,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的实时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制度,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业务部门有分管领导主管,有具体人员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集中管理工作
  (十)做好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工作。严格按照“数字乌海”整体规划,统一规划制定我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各部门将拟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报市政府信息办,由市政府信息办统一规划和把关,确保项目的兼容性、系统性、集成性。
  (十一)加强项目的评审、论证、可行性研究。成立乌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市财政、市直各部门投资的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市政府信息办牵头,组织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技术标准、设备、资金等进行论证和评审,提出可行性意见后,由分管副市长统筹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方可进行招标程序。
  (十二)严格按照信息化项目建设要求,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做好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市直各部门投资的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市政府信息办负责监督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市政府信息办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有关单位使用。
  (十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集中管理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有专人负责,并对项目进行备案。
五、继续推动市政务城域网线路租用集中管理工作
  (十四)进一步强化管理市属各部门网络线路租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网络线路租用费用。近年来,随着全市各部门信息化项目的推动与开展,全市网络线路租用费用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减轻各单位网络租费的负担,清理网络线路重复租用现象,将由市政府信息办对全市网络线路租用进行集中管理,实施统一结算,降低网络线路租用费用,严格管理各部门网络线路租用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