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税局立足四化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地税
一是立足税收执法透明化阳光执法。着眼于“强化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以政务公开栏、地税门户网、电子触摸屏等为载体,采取公告、公示、通知、座谈等方式,面向社会各界公开税收执法主体、权限、程序、依据及结果,主动社会接受监督,推进税收执法公平、透明、规范。二是立足行政管理民主化阳光行政。着眼于规范人、财、物管理中的重要岗位、重大决策、重点环节的行政权力运行,在系统内部以党组会、局务会、全体会及文件通报、张榜公示、意见征求等形式,公开财务、人事、教育、党建等工作,对大宗物品采购、大额资金支出、重大人事任免等,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三是立足纳税服务标准化阳光服务。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服务理念,公开限时、首问等服务承诺,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服务流程,公开干部言行、态度等服务规定,以及公开干部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为税人提供文明、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立足培育风气常态化接受监督。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以及聘请特邀监察员、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工作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权,大力构建全方位社会监督网络,切实推进阳光地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