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扩大情况研究分析
来源:中研网 更新时间:2012-05-13
 
  
  电子商务将成为一个怎样的产业体系?
  
  电子商务产业链:形成以网上交易活动为核心,技术、配送、支付、认证等支撑服务为外沿的电子商务产业链。
  
  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物流配送、诚信、人才、资金是电子商务四大短板,它们将被逐步突破。电子商务要创新发展,在经营模式、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把浙江打造成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浙江将拥有怎样的电子商务平台?
  
  巩固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阿里巴巴等向全国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逐步向境外延伸业务,巩固全球最大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地位。建设综合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浙江农产品网上交易。
  
  在化工、纺织、医药、服装等浙江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确保我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
  
  建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在煤炭、钢铁、塑料、化工、有色金属等领域建成一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综合性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升浙江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
  
  网络零售业的明天
  
  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家纺、电脑、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淘宝网做强做大,巩固其全球最大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地位;培育一批新兴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
  
  专业商品也要网上卖。在支持综合性网络零售企业发展的同时,重点支持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做精做透网络零售业务。
  
  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
  
  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让农村也能享受网络购物。鼓励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依托第三方零售平台网上销售。
  
  怎样用电子商务打开国内外市场
  
  在浙江的中小企业普及电子商务。支持第三方电子网购平台开设“浙江专区”,对浙江企业集中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较大的“浙江中小企业网上集聚区”。
  
  省内大型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
  
  支持发展境外网络销售。鼓励我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针对不同语种划分区域,拓展境外电子商务市场。鼓励浙江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特别是采取自主品牌方式建设境外零售终端,提升我省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电子商务应用范围要扩大
  
  数字产品也要搞网络交易。鼓励平面出版物和视频节目数字化,支持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献资料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开发、下载和交易,建设全省数字出版网上交易系统,在文化、出版等领域培育一批重点电子商务平台。
  
  服务产品网络交易。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网络金融中介业务;物流、旅游、会计、法律、培训等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电子商务;鼓励票务、房产、人才等中介行业开展电子商务。
  
  新建小区光纤宽带全覆盖
  
  社区要建网购投递场所
  
  加快建设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光纤网络全覆盖;已建居住区光纤到户改造,实现新建小区光纤宽带全覆盖。
  
  支持城市社区建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新建小区应将快递投送场所纳入规划。尽快构建覆盖全省地级市,并逐步向县级城市、城镇和农村延伸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
  
  搞电子商务享受优惠政策
  
  自2012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对电子商务的资金支持力度。
  
  新引进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总部,依据其缴纳税收、吸纳就业和产业水平等情况,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纳税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新入驻省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自入驻之日起三年内,纳税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加大电子商务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可作为省级重点上市培育企业,在上市申报过程中由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零售企业用于配送的小型车辆,予以办理相关通行证和临时停靠证。电子商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质、同量、同价。
  
  电子商务企业若引进高端人才而产生的有关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对一定规模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支持省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用工单位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区内就业人员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