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工作会议
5月14日,沈丘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在县纪委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运河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县 21个县直试点单位负责人及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5个试点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及6个试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杨运河指出,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一项意义深远、牵动全局的重要工作,是创新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变革,也是对权力行使的一次自沈丘革命。各试点单位都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杨运河强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需要、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需要、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需要。各试点单位要抓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抓住廉政风险排查这个基础,确保廉政风险点“找得准”;二是要抓住防控措施制定这个重点,确保廉政风险“防得牢”;抓住系统防控这个关键,确保廉政风险“控得住”。 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
最后,杨运河要求,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单位一把手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制定、风险点公示三个阶段工作要与党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相结合;与考核办法相结合;与干部转变作风相结合;与“五查、五治、五提”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县四个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已带头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待市审批后,在县三公开广场进行公示。各试点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沈丘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抓出亮点。确保沈丘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市争创一流,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
会上,县人大副主任闫开兴、县政协副主席崔永华宣读了有关文件;县正科级纪检员王新华对《沈丘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了解释说明,并要求试点单位对照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