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试点电子政务平台
来源:南昌晚报 更新时间:2012-05-20

 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南昌县、丰城市、南康市、都昌县、西湖区等15个县(市、区)试点,在年内建立和完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25项便民服务事项可网上办

    《意见》规定,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共有383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4项,行政职权事项294项,便民服务事项25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要求向公众公开的有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在便民服务事项中,要求提供的服务有: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资产评估代办;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劳动争议调解受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公民收养子女证明审核;企业设立业务咨询;民间纠纷调解受理等。

    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广

    我省要求,试点的首要任务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同时,须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确定便民服务事项,编制、公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制定监察规则。

    试点县(市、区)要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全面、准确发布目录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通过平台的乡镇(街道)窗口终端办理便民服务事项,并使电子监察覆盖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

    在试点基础上,我省将在全省全面推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首席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