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北京市交通委高度重视行政审批规范和改革工作。按照“决策和执行适度分开、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职能”的原则,从2004年起陆续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的日常管理职权下放到委路政局、委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区县交通部门行使。并主要从三个方面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一)持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制定完善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行政许可证件管理规定、全程办事代理程序性规定等20余项审批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交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办法。并通过不断加强评查和指导,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化、效能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全市路政、运输系统共设置全程办事大厅31个,实行了“一口受理,全程代办”,极大方便了群众。同时围绕内部审批职能调整,逐步将行政审批的日常业务交由全程办事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现已基本实现路政、运政全程办事代理大厅由“流转性窗口”向“职能型机构”的转变,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同时,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改善服务方式,通过采取延长窗口办公时间、压缩许可办理时限、简化内部审批环节等措施,提高审批效能。
(三)实施审批全过程监控,严格内部责任追究和监管。通过试点开发应用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对受理、办理、监察、统计等多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初步实现了从许可接件、受理、初审、复审、审定、告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保障行政审批风险防控和后续监管。实施内部监督,建立行政责任追究体系,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程度。
整体来看,市交通委系统已初步建立起职责清晰、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公正透明、行为规范的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工作格局。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从全方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全面的电子监察;全力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相关配合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