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教育局中小学信息化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6-27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的委托,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20511
2.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A包:19中学等信息化设备    一批
B包:利民小学等信息化设备   一批
C包:甘井子区国防教育中心等教学设备   一批
备注:
(1)本次招标的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一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一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单位A、B、C包不兼投不兼中。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一体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电子白板,投影机,动态实物展台,多媒体教学系统,全自动录播系统、便携式音视频采播编一体系统)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3)2009年1月1日起具有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供货合同或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为准);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009年1月1日起具有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供货合同或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为准)、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6月26日-2012年7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8.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2012年7月16日13:00-13:45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7月16日13: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10、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83608842-121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李月荣、奚旺              
电子邮箱:xiwang608@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