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国在湖南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9-11

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服务科学发展大业 
 在全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近日,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稳增长、促和谐”专题督查。稳增长、促和谐,是全省当务之急的大事。今天会议的主题,就是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转作风、提效能,为全省“稳增长、促和谐”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刚才,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作了典型发言,他们的做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值得学习借鉴。利君同志宣读了《关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情况通报(第二期)》,来山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评价前阶段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的目标,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审批网上运行为重点,做了大量工作,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各级各部门日益重视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领导力度和工作措施不断加强。长沙市、衡阳市、常德市、永州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省地税局、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人防办等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认识高、决心大、措施实,一把手亲自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成效明显。
(二)制度建设初显成效。2010年、201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以行政审批权为重点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年”和“落实年”活动。今年以来,省监察厅在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中,重点抓行政审批“落实三项制度、创新四项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大部分单位行政审批的制度机制较为完善,较好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时限基本上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刚才发言的3个省直单位,都在行政审批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与探索。省商务厅认真牵头,就建立省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做了大量调研协调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三)电子政务进展较大。去年11月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开通以来,系统建设和应用取得较大进展。大多数地区和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审批信息,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从刚才利君同志宣读的《通报》看,接入系统的57个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已有43家产生了应用数据,全省14个市州本级都已不同程度产生数据。与今年年初的情况及全年的目标比较,网上政务服务的推进可以说基本满意。省地税局做到了网上即可完成减免税办理的所有流程,省林业厅做到了每个审批环节都有短信提示,并实现了无纸化审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在思想认识方面,少数干部包括个别地区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仍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对权力的自我革命认识不够,认为现在的行权方式就是“找茬”,电子政务就是“多事”,有的对精简下放审批权限感到很失落,恋权,不愿晒权、分权,发牢骚、讲怪话,强调客观理由多、主动研究解决问题少,推诿塞责、敷衍应付,导致本地区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进度缓慢;在行政审批规范化方面,有的地区和单位政令不通,省政府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不完善、信息未公开、流程未优化、档案不齐全,个别项目不仅没提速,反而存在超时审批现象。有的政务大厅建设不规范,有的审批前置中介机构监管不力,有的行政相对人满意度很低;在行政审批电子化方面,主要是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广应用不够。目前,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有8家未接入系统,有14家没有产生数据,还有10个县市区未产生数据。部分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对系统操作不熟练,有的单位领导网上批示由具体经办人员代办。大多数单位的网上审批没有做到同步录入,普遍存在事后补录的现象。采用自有系统的厅局,大多还没有完全实现与省网数据实时对接交换。上述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充分认识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规范化与电子化,是行政审批管理的两个方面。行政审批规范化的主要任务,是精简项目、公开信息、规范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其核心是制度化,以制度促规范。行政审批电子化的主要任务,是全省行政审批项目在网上政务服务公开审批信息,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办结告知,并接受电子监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周强书记明确指示要建立行政审批“倒逼”机制,守盛省长要求行政审批实现提速快捷的目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是巩固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既是过来5年我省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果之一,也是今后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行政审批领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公开、程序不规范、流程不透明,给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留下了制度“漏洞”。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就是要以“制度+科技”来规范和固化行政审批,使审批全过程处于“看得见、管得住”的监督之中,从而有效防范风险、降低腐败几率,提升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科学化水平。
(二)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是法治湖南建设的应有之义。“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 。只有把权力装进法治的“笼子”里,晒在公开的“阳光”下,才能防止其恣意和滥用。近几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章,这一系列规章的实施,为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全省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建设法治湖南的宏远目标,出台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因此,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是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是加快数字湖南建设的首要任务。省委、省政府去年决策构建的数字湖南模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板块,就是推进政务领域信息化。政务领域信息化的重要任务,就是要以行政审批电子化为重点,加速推进集约型、效能型电子政务。去年11月,我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目前,系统建设和应用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还存在不愿接入、接而不用、系统功能不足等诸多问题。在电子政务中,“政务”是内容和主体,“电子”是形式和手段。各级政府和部门作为政务内容的“提供商”,要不断加大政务内容的“供货”,做到应供尽供,必须极力避免供需不对称、“两张皮”的问题。作为负责技术支撑的政府主管部门及系统开发商,必须根据用户合理需求,及时研究解决系统问题,尽快完成系统的升级改造。只有大家都积极主动、真抓实干,才能形成电子政务发展的良性局面。否则,就很可能搞成“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我们就会成为人民和历史的罪人。
(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就是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老百姓到政府来办事,如果遇到的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说明这个政府的作风建设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严重背离了执政为民的要求。通过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可以进一步精简项目、规范程序、优化服务,老百姓到政府来办事,可以做到更快、更好,甚至足不出户就可办成事。因此,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不仅是政务工程,而且还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单位的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的状况,足以反映出该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境界高不高、群众观念强不强、干部作风实不实。
(五)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是优环境、稳增长、促和谐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力度,审批事项大幅精简。目前,省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项目30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0项,行政审批项目跻身全国最少的五个省份之一。同时,各级各部门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网上审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较有效地优化了全省发展软环境。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当前,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势下,在我省正处于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加速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实现经济稳中求进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措施
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既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宏远任务,也有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年内必须完成的近期目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作为“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和“稳增长、促和谐”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责任制,政府首长和部门行政“一把手”作为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科学作出安排。下一阶段,要重点在建立和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机制、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应用上下功夫。抓紧“落实三项制度、创新四项机制”。切实落实首问负责、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一次性告知等三项制度,创新并执行好行政审批时限“倒逼”和超时责任倒查、行政审批部门内部协调提效、行政审批办结事项回访、标准化审批作业等四项机制,确保以好的制度和机制管好行政审批。抓好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和应用。各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将暂未纳入系统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加载进入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尽快掌握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业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各级电子政务办(信息中心)要做好系统应用指导工作,及时处理因系统使用不熟练带来的各种问题。已应用系统的地区和单位要在前期系统应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内容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系统应用质量和水平。尚未应用系统的地区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系统应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系统应用进程,确保9月底前产生应用数据。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平台,进一步推进机关内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有计划地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内容纳入电子监察。
(三)强化监督、考核、问责。省直有关单位尤其是省垂直管理部门要在抓好省本级系统应用的同时,指导和督促下级管理部门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系统或接入政务服务中心,自觉接受电子监察。各级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行政问责,搞好通报、检查、考核。加强电子监察,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监察中产生的红、黄牌等违法违纪问题,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省监察厅要抓紧出台电子监察规则,确定电子监察红、黄牌发放规则,审批时限超过承诺时间发黄牌,超过法定时限发红牌。黄牌的性质是违纪违规,红牌的性质是违法。把领导责任、经办人员责任和履职尽责情况融入年终绩效和公务员考核之中。加强对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情况的动态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和单位的行政首长进行约谈。切实组织好对行政审批规范化、电子化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繁重、时间较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科学调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内省直具有审批职能单位服务率和应用率100%,市、县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实现“稳增长、促和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