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阳荔 通讯员陈俊峰、陈少斌、时旭)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划,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从10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向纳税人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平台,为纳税人构建一个安全稳定运行的发票管理系统。
记者了解到,网络发票的全面推广将彻底解决一直以来困惑税务机关的发票数据信息化难题及纳税人的“购票难”问题,全面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为保证此次网络发票的稳妥推进、平稳过渡,深圳市国税局从2012年9月10日起,在南山区国税局、龙岗区国税局龙岗税务分局、宝安区国税局福永税务分局开展了网络发票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看来,网络发票平台总体运营情况顺利,成效显著。3个试点单位共1000户普通发票纳税人参与了试点工作,覆盖通用机打发票、动车发票、二手车发票、出口发票、卷式发票、收购发票等全部普通发票。
据统计,截至10月16日,共有827户纳税人开通了网络发票平台,办理了开户注册手续,占试点企业的83%。
据悉,深圳国税根据估算,全市原有纳税人需要转网络发票系统的大约10万户,“营改增”纳税人需要使用网络发票系统的大约1.9万户,合计需要推广网络发票的纳税户在12万户左右。深圳市国税局票证中心主任甘志华在此提醒,“营改增”纳税人在“营改增”业务范围内使用的地税发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除外)于2012年11月1日起停止使用。相关单位及个人尽快来国税局购买国税发票,以保在2012年11月1日正常开具国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