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看守所信息化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1-13

 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恩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恩平市看守所信息化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恩平市看守所信息化设备招标(招标编号:EP2012-077)。

2、用途:办公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台式电脑、多功能数码复合机、打印机、数字通信系统、屏蔽系统等。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产品(台式电脑、复合机、屏蔽系统)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2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或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恩平市财政局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审验。我单位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5日15: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5日15: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恩平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郑健标/陈翼昊

联系电话:0750-7813055/0750-3503826

传真:0750-7813055/0750-350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