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广东取消调整2600余项审批项目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2-11-26

 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并允许其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

  10月底,《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正式印发,批准广东对100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

  国务院选择广东作为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是基于何种考虑?对于中央授予的“特权”,广东准备好了吗?将拿出哪些强有力的措施去真正实现政府职能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的转变?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从今天起陆续刊发“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列报道(1) 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自1997年深圳市率先在全国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广东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先行先试,不仅大幅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而且在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主动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从2000年以来,广东历经了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省级审批项目至今共取消和调整了2600多项,下放和委托550余项。目前,广东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仅剩下700余项。

  全国启动最早

  行政审批,亦称为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建国后,行政审批成为推行计划经济的重要手段。在2001年国家层面启动行政审批改革之前,中国有近百部法律、400多部行政法规涉及行政审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对行政审批作了设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性行政审批事项最多时达4100余项,各省级行政审批一般也在2000项以上。

  “广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全国启动最早的一个省。1997年,深圳、佛山等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广东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精简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有力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广东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在今年启动第五轮改革前,广东分别于2000年、2002年、2004年、2009年分别启动了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300余项,下放或委托行政审批事项424项。

  “政府不该大包大揽,也不可能干好所有的事。”基于这样的认知,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的2004年展开的第三轮清理中,广东围绕促进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取消37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给企业松绑减负的事项232项,涉及扩大对外开放的事项74项,交给社会自主管理的66项,切实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有效增强了企业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发展活力。

  2009年的第四轮清理中,广东大刀阔斧地精简权力“清单”:省政府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70项,并向地级以上市下放107项行政审批事项;21个地级以上市平均取消约25.5%的行政审批事项;60%以上的行政事项实现网上办理,10%并联审批,窗口单位办事全部公开。

  加强顶层设计

  据介绍,广东一直以“改革取向”、“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惠民便民”为内容的“四个坚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广东省编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省政府通过市场机制或者社会组织能够有效调节和解决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职能由微观经济管理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同时,严格控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进一步规范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限,强化对审批过程和结果监督,大力推动政务公开,使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省政府还着力于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调动各地、各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创新行政审批模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大力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自2004年12月,广东印发《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意见的通知》以来,广东积极构筑多层次的电子政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电子政务运作模式。不少地方和部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推出网上申报、网上预受理、网上年检等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受到了群众欢迎。如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率达82%,群众服务满意度达99.99%。

  为了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避免“公权”被滥用、公共资源被侵占、公共利益受损害,广东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实现对审批运行的实时在线监督,使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置于严格监管之下。目前,广东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起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制度,将审批条件、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积极探索扩大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如珠海市专门设立了政府投诉热线和政府效能监察热线,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督政府部门审批行为的渠道。

  一“减”二“放”三“转”

  记者了解到,广东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行政审批,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坚决转移给社会组织,并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凡是下级政府能够履行的职能事项坚决下放给下级政府,充分发挥基层就近管理、服务的作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曾指出,当前,深化改革最关键的任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这两组最关键的关系。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最核心的环节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他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突出三个字,一是“减”,要进一步压减审批事项;二是“放”,大胆下放行政管理事权;三是“转”,把一些社会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

  省编办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政府的审批制度不改彻底,政府的职能转变不可能真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改变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取代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状况,让政府职能归位,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加速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今年力度空前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是广东前所未有的:从部门来分类,此次清理审批事项所涉及的部门涵盖了拥有行政审批权限的所有54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内容上,除了上轮改革保留的省级595项审批事项外,还把2009年后因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新增的事项、国家下放的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都纳入清理范围,共计1120项。

  7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正式公布实施,对354项行政审批作出调整,分别取消179项、转移55项、下放实施115项、委托管理5项;9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公布实施,再次对29项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

  “有的审批事项是今年刚设立的,这次清理又把它取消了。有的部门形容这简直是翻箱倒柜,竹筒倒豆子,几乎没留下任何改革死角。”广东省编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