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2-12-03

四川要求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杜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部门加大对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工作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群团组织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制,积极扶持群团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这是记者11月30日从省政府网站上获悉的。

 通知指出,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加快,一些新的民生难题不断涌现,其中帮助青年农民工融入城市、留守妇女灵活就业、重症残疾人生活救助、灾害应急科普等特殊困难和问题,现有的政策体系和工作安排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同时,作为人口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集中和整合全省各方面力量化解矛盾及问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为群团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作用充分发挥提供良好条件和保障。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把更多的社会性事务交给群团组织办理。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群团组织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制,明确群团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具体路径和实现形式,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机制保障,并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扶持群团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研究制定鼓励群团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激励政策,有关部门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政策优惠和适当倾斜。

 在投入力度上,进一步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群团组织必要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把群团组织所属群众活动、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参与;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青少年活动阵地等公益性群众活动阵地设施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群团组织实施网络建设工程,增强群团组织网上正面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在机制完善上,把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群团组织面临的困难问题。坚持“普惠+特惠”的原则,对于群团组织提出的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方面的事项,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要应保尽保,并尽可能纳入现有工作安排和政策框架,实现长期规范化运行;对于暂未纳入政策规定但又涉及面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符合公共保障原则的前提下,由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整合行政资源,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