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龚名扬 记者/李书龙)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复广东省工商局,原则同意广东省扩大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地区,在东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顺德区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
由此,东莞成为省内首个在全市铺开商事登记改革的地级市。
这是继今年6月份省政府批复同意东莞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之后,东莞获得的又一重大政策利好支持。批复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这确保了东莞市商事登记执照在异地也将得到认同,为维护东莞市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东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东莞纳入全国商事登记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效率有否提升、群众是否满意”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广大市民营造更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
作为全省首个在全市全面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地区,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方案共出台了八条主要措施,体现了“宽进”精神。
商事登记与传统登记的最大区别是,传统登记是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经营资格的登记相统一,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商事登记仅是对主体资格的登记,除一些特殊主体的设立须经批准外,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再提交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
在商事登记形式下,经营范围核定分为“许可经营项目”与“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由经营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中的“门类”、“大类”、“中类”或“小类”自主选择表述,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上载明。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由经营者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用语或有关许可规定表述,并在经营范围后面加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字样。
统计数据显示,11月26日到11月30日,市工商局开展商事登记压力测试期间,共发出营业执照3125个(其中商事登记执照2857个),比改革前一周增加了11%。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之一,东莞市市场大、经营主体多,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535825户,仅次于广州、深圳,居全省第三。这次将商事登记范围从大朗镇扩展到全市,市场主体将迎来新一轮增长态势。
据了解,东莞市已出台《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按照重点监管、责任明晰、协同监管、整合资源、依法有效的基本原则,明确商事登记改革后全市市场监管的职能和事项,重点突出明确各部门对改革后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职责,确保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商事主体纳入监管视野,防止因改革而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
此外,由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开发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工商部门负责录入商事登记数据,各职能部门在此基础上建立管理目录,将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审批时限等及时上传系统,部门之间可以查询、下载及传送许可监管信息,实现信息的实时录入、实时共享、实时监管、实时反馈,着力破解“信息孤岛”,架起“宽进”与“严管”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