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终端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12-14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省份商务部门的委托,对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终端设备以国内公开方式进行联合招标,该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4729,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终端设备招标项目

二、 招标编号

0714-EMTC-4729

三、 项目说明

为提升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本着企业为主体、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终端设备的招标工作。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应为信息化终端设备的制造商;

3.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

4.  投标人信息化终端设备的年产能不低于30万台;

5.  投标人应拥有专业的产品研发团队,具有独立的产品研发能力;

6.  投标人应具备全国售后服务网络及专有的零部件库,在不少于20个省会城市拥有直属的售后服务网点(不含授权服务商的服务网点);

7.  在国内拥有专有的信息化终端设备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拥有(7*24小时)热线支持电话,并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的技术支持,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工厂的相关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并获得他们的技术支持;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进行投标;

10.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1.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 未通过测试环节的拟投标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3.   售价及取得:

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不便现场购买,可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附加EMS费(人民币50元)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注明汇款用途、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

六、 测试环节

本项目的测试环节安排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具体测试方案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商。

七、 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3年1月24日09:00至10:00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月24日10:00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美泉宫饭店内指定的会议室 

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88869999。

时间:2013年1月24日10:0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4.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8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行号:301100000363)

账    号:  110060836018150019163

联 系 人:  薛雷、王潇锐

联系电话:  010-52579316 5257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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