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人民法院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
来源:天津政法报 更新时间:2012-12-19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档案的质量和使用效率,日前,河北区人民法院实现了案件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生成,使法院电子信息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据了解,案件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生成工作是指即立案、庭审、结案、归档等各环节形成纸质档案的同时,全面生成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具有接收方便、归档及时齐全、信息存储的高密度性的优点,便于统一管理;同时,它减轻了档案管理人员的手工劳作,可提高工作效率。而纸质档案也有载体性能相对稳定、内容真实可靠及可长久保存等优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各有优点和缺点,两者互补,大大提高了法院诉讼档案的质量和使用效率。( 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