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府公信力须加快推动政务公开
来源:凤凰博报 更新时间:2012-12-24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政府公信力是社会大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维持社会公平和正义、政府信誉和信用的一种主观认识、态度和评价。政府公信力的社会评价好坏直接影响了执政者的合法性地位,关系到执政者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决定了社会信用体系的质量。因此,世界各国政府(不论其政体形式如何)都不遗余力地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视角观察,世界范围内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程度和好坏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长期来看,民主国家的政府公信力要远远好于专制独裁国家的政府公信力。民主国家在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最重要的举措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务,加强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运用社会力量、媒体力量、司法力量制约政府权力的无边界扩张,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公信力建设的本质:公平与正义

  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GDP已超越日本跃居世界第二。据OECD经济发展报告估算,2020年中国GDP总量将超越美国跃居世界第一。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现象是中国政府公信力出现严重不足的问题。假烟酒、毒牛奶、地沟油、美容米,假证、假票、假药、假新闻,劣质水泥、钢材和工程,屡屡发生的大桥、新楼垮塌事件,不一而足。人们不禁在问:我们还能相信什么?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挑战,是对于政府在监督和管理方面失职的拷问。

  社会贫富差距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低,贪污腐败现象频发,权力运用规范性不够,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政策执行程度偏低,媒体监督力度仍然有待加强等是造成目前政府公信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仔细考量这些因素,不难发现,经济发展不是解决政府公信力不足的“不二法宝”,政府公信力提升要求更多的是“公平与正义”,即:政府权力运行透明、阳光化,政府依法行政,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策实施过程,政府信息公开程度高,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推动政务公开:核心在于加强公民知情权

  推行政务公开,核心在于加强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公民参加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政府公共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反映社会公众的民情民意,同时,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杜绝贪污腐败,管住政府的钱袋子,花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有助于真正推动公平和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政府政务公开的现状:透明度有待提高

  《2012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总报告》指出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存在的四个重要问题。

  第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差距较大。目前,79%的地市政府网站所公开的信息未能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补充标准、补助发放情况;32%的省级、副省级政府网站尚未公开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信息;68%的区县政府网站未能全面及时公开政府和非涉密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

  第二,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有待提高,行政权力公开不全面,未能全面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不利于促进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

  第三,49%的网站服务深度和实用性不够。49%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深度和实用性不够,主要体现在服务栏目无内容、深度服务缺失、办事指南不规范、服务机构与实际不符、收费标准不准确、服务无法访问、服务标准规范较差等方面。

  第四,办事服务便捷度不够,用户体验较差。简单罗列堆砌,服务便捷度不高。经过多年发展,各级政府网站服务框架不断完善,信息和服务资源不断增多,总体来看,服务便捷性和用户体验度依然较差。

  出现以上的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第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缓慢。有些政府部门仍然持有“官本位”的思想观念,政府权力资源配置不以服务公民为核心,政务公开被看作是一种被迫的任务,敷衍行事,经常将领导讲话、政府报告等“低质量”信息进行整合上网,对于“服务型”信息却不愿花时间、花力气、花资源进行整合。

  第二,政府政务公开问责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中共还没有建立一套针对政务公开不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惩罚措施不明晰,造成各级政府缺乏动力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第三,政府政务公开方式单一。通过政府建设网站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从制度层面来考虑,人大和政协所发挥的连接社会公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机制不到位,制度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四,公民主动参与政务公开环节积极性不高。社会中还没有形成公民主动要求政府机关就相关某一问题在一定期限内回复信息的良好氛围。公民主动要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案例还不多见。

  推动政务公开的建议:关键是监督制约

  推动政务公开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制约和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从而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提供坚实基础。只有政府透明、廉洁,权力运用依法、规范,资源分配公平、合理,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础性条件。缺乏真实信息的政府工作或政府行为,社会公众就不能判断其工作绩效和信誉度。因此,政府信息的不公开必然会导致社会对政府的不信任。针对目前中国现有的问题,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顺畅政府运行流程,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政务公开,与社会大众分享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预算和决算,部门行政管理费用(三公经费),以降低行政成本,消除贪污腐败滋生的温床。

  第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法规。2008年中国已经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本身是一个重大的进步,然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特别是涉及到操作性的配套制度。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规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保障。

  第三,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除政府部门按照相关法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应加强人大作为代议机关和政协作为协商机关的信息传播功能,真正构建起社会大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此外,利用多样化工具作为载体,例如,图书馆、电子屏幕、社区公报栏等,更加便捷地公布政府信息。

  第四,大力加强政务公开行政问责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建设,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问责机制。在国务院成立相关督查检察委员会,分类、分层、因地制宜制定相应考核指标,对于各地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并建立与其挂钩的绩效指标体系。

  第五,培育健康成熟的公民社会。社会公众是政府形象的认识主体,公民社会通过对社会问题、政府方针政策的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因此,推动政府政务公开需要的是一个日渐成熟、日益负有责任感的公民社会——完善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权;提升公民的整体素质,培养积极、平等、参与、合作的公民精神;建立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平台,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平等对话的机制,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政务公开的积极性。

  第六,提升政府公务员素质。政府公信力的主体结构是政府公务员的公信力。公务员的素质和作风直接影响了人们对政府的看法和态度,更加关系到政府以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工具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讲师,英国约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谢菲尔德大学政治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