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尹彤 报道
本报济宁讯 1月7日,记者在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224件,同比上升2.7%,审(执)结(含旧存)63494件,标的额48.3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354件,审(执)结(含旧存)11353件,标的额19.2亿元。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在法院报告中提出,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院积极拓宽延伸司法服务,认真执行《济宁市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拟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68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对718名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并进一步完善了少年审判工作机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0条,帮助有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社会风险。
同时,全市法院创新发展便民机制,普遍设立诉讼服务专门机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服务。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主动上门立案。对114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63.6万元,对2557件案件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833.1万元。推进“阳光司法”,深化司法民主,584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682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3.09%。
为了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了“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全市法院审结的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达92.67%,二审后服判息诉的达99.51%,均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
张勇表示,今年全市法院将以开展“审判管理落实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济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