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金融电子商务的新领域
来源:人民邮电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近日,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注册并启用中文域名,保险业成为继银行业之后,全面启用中文域名的第二大金融行业。总部在深圳的华安保险一口气注册了与“华安”、“华安人寿”、“华安财产保险”、“华安保险”等关键词相关的15个中文域名。 
 
   而几家老牌保险公司也已经将中文域名的应用提到日程上来,进入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也先后注册了不少中文域名,并加以应用。业界看来,各大保险企业之所以纷纷启用中文域名,与网上保险的发展需求息息相关。网络保险营销,正在掀起保险业和互联网业的又一个热潮。

  网络保险营销作为一种信息时代的产物,由于其便捷的方式、低廉的成本、覆盖面广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保险公司的重视。网络保险营销首先具有成本低廉的优势。代理人、经纪人、电话销售、互联网的保险业务销售成本比为152∶116∶20∶10,每次服务成本之比为19∶15∶8∶0.45。在发展环境方面,中国互联网发展迅速,网民数量高速增长,2005年将突破1.2亿。国务院于近期颁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成为指导保险电子商务开展的重要文件。同时,2005年4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这为国内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关键性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以网站平台为基础的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框架。目前,31家中资保险公司有26家开通网站,41家外资保险公司(包括分公司、代表处)开通中文网站的有28家,总共开通网站的公司有54家,开通比例占全部公司的75%。

  然而,国内电子商务网站平台基础框架虽已搭建,但网站水平普遍不高,主要体现在网站不够人性化,网站功能单一,网站与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信息交互性差,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且由于整个互联网的电子化交易水平不高,网上支付、电子签名等交易活动所涉及到的安全、个人隐私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限制了保险业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我们也看到,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保险电子商务工作,调动各种资源宣传电子商务,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保险业电子商务下一步快速发展的有利因素。

  下一步,保险公司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将围绕着“以客户为中心”进行建设、改造。网络营销、销售、服务更为完整、流畅与安全。能满足客户从投保、核保、理赔、查勘、定损、契约变更等网上处理过程,真正实现电子化交易,通过各种渠道整合实现“一站式”服务,最终形成一个以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产业链,合理分工,共同发展。B2C业务要实现网络销售的全流程电子化,客户购买保险所涉及到的产品咨询、报费试算、投保缴费、批改、退保、报案、查勘、定损、理赔、支付、投诉等业务环节均可以通过网站或客户服务中心完成,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发电子保单、电子签章、远程定损系统,并不断完善支付手段,真正体现网络保险方便、安全、快捷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