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重塑政府公信力
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3-01-21

  
  在中国这样一个政府主导、公民缺乏自治传统的社会,有较高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的存在,对实现现代化和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非常关键,全方位重塑政府公信力刻不容缓。

  人之所以要信,本质是因为人乃群居动物,只有结成信任关系,才能在严酷的生存进化中得到发展。没有基本的信任关系,不可能扩展出人类的自发秩序。

  人类社会建立政府后,并不是要政府成为一个压迫自己的东西,不过是政府受人民的信托,来更好地从事管理社会的事务。但政府要让人民放心,自己不是拿着人民的“令箭”胡作非为,就必须通过施政行为,让人民打心里感觉政府是为自己服务的。所以,政府公信力,可以简单定义为在博弈后政府取得人民信任的能力。

  由于现代政府是作为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服务的组织面貌出现的,因而其公信力通过政府履职的一切行为反映出来,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对政府履职情况的评价来看一个政府是否具有公信力或公信力的高低。如果一个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政策以公民为本位、依法行政、具有德望,无疑公信力就强,否则,公信力就差。

  当下政府的公信力如何,从“老百姓”变成“老不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之类话语中就可感知到。政府和社会大众间的信任关系与合作结构被破坏,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令人担忧。考虑到中国民间一向有信赖官府的传统,这种权威性的流失就显得更可怕。它导致的一个后果是,当政府不受信任时,不管政府怎样作为,都会受到公众质疑和批评。

  在中国这样一个政府主导、公民缺乏自治传统的社会,有较高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的存在,对实现现代化和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非常关键,全方位重塑政府公信力刻不容缓。

  倾听是一种执政姿态
  公信来自公正。要成为一个有公信力的政府,其决策和政策以及行政行为等,就必须公正公平。而要做到公平公正,首要的是学会倾听。倾听什么?一是民众的需求,二是民众对政府的要求。倾听,表明政府的眼睛和耳朵是向下的。目前民众对政府的工作为什么意见那么大,并不主要是政府工作没做好,而是对政府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有意见。“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这是政府给老百姓的一般印象。如果政府高高在上,不接触群众,即使下基层也是走马观花,不可能和民众打成一片,了解民众的喜怒哀乐,所出台的政策、决策和措施就不可能真正急民众所急,想民众所想。从这个意义上说,倾听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执政姿态,心里装着人民,才会俯身听取民众的意见和要求。

  与倾听相联系的,是政府要学会作解释和说明工作。一项政策和决策的出台、实施,是一个过程,人们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也是一个过程,其间难免因各种因素而导致事情一波三折,结果与预期不符,甚至大相径庭,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这就需要政府作好解释、说明、沟通工作。

  特别是在当前“习惯性质疑”成常态的情况下,更要强化政府对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的解释力。政府应该秉持诚实之态度,如实向公众说明情况,不能怕影响政府形象就采取封闭的做法,也不能互相推诿责任。否则结果会恰恰相反,因为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任何试图隐瞒和欺骗民众的行为,都会导致不良后果,更加重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心态。开诚布公才是政府最好的应对质疑的方式。

  另一方面,解释和说明工作也应针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制度和措施。一项政策、制度、法律、措施、项目推出后,应该同时说明推出它们的理由,对民众可能会产生的结果,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哪些困难,都应尽可能向民众说清楚。

  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清廉政府
  上述两点是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基本功,假如这两点都做不到,就很难指望政府的进一步行动。当然,仅有这两点远不够,对一个现代政府来说,它应该了解和具备现代文明的政治和行政伦理,也即应知晓现代政府是什么样的,可做什么、不可做什么,如何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政府权力源自哪里,怎样行使权力,等等。所以,政府如果不满足于低层次的公信力,还需作好以下几件事情: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立透明政府、决策程序公开,打造清廉政府、严厉反腐败,官员伦理制度化。

  一个现代政府必是一个法治政府,无论是在宏观调控,还是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抑或是社会的治理上,都要依法行政。“依法”简直可以说是现代政府的“标签”,如果政府不按法律办事、行政,即使是为民众谋利,也会受到民众对其动机的质疑甚至问责。所以,政府的任何行为,都应根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法律精神来为人民服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的讲话中,也多次突出强调宪法权威。要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就必须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而依法执政最重要的是依法行政。归根到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形成对法律和制度的信仰,并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体现政府的诚信。

  现代政府还必须是透明的政府。政府制度及公共政策的公信力是建立在它们是否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在制定这些制度和政策时,必须开门纳言,让老百姓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能够参与进来。说到底,是人们的利益需求创造了政府,政府的存在价值就在于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而只有政府满足社会成员需要的措施、过程、方式等为成员所了解,才能为成员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政府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政府机构职能、人员配置、行政程序、行政开支、执法依据、会议活动及文件资料等信息,都应当公开和便于公众查询。

  政府的决策过程也应当使公民知晓和参与。封闭决策、暗箱操作不能说就一定不会产生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制度或政策,但依赖于决策者高度的道德自觉。即使这样,决策者的有限理性及信息的不完全也极可能导致制度和政策出现偏差。何况,现实中有如此高蹈道德和理想情怀的决策者极其稀缺,更多的决策者免不了有私心。所以,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最大程度约束决策者的私欲。

  建立清廉政府在目前也有特殊重要性。贪污腐败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尤其是对公权力的制约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腐败会导致制度政策和公共事务偏离公平合理的价值要求,进而损害制度和政策作用对象及公共事务参与者的利益。如果这种现象长期存在,人们就很难相信政府的决策制度和政策的公正性,从而以一种怀疑的眼光审视政府所作的一切。

  当前政府的公信力为什么极大受损?一大关键因素就是腐败。因而,非有雷霆霹雳手段包括一系列约束权力的制度建设,不足以挽回民众对政府反腐的信心。

  对官员的三个基本要求
  上面所谈都是对政府的要求,自然也是对官员的要求。对政府的大部分要求和约束都可以用在官员身上,但毕竟政府本身不完全等同于官员。因此,我们还要有针对官员的行政伦理道德要求,并将其制度化,用以制约官员。

  在官员的行政伦理道德中,诚实、责任和服务是三个基本的要求。诚实不用讲,为官必须正直诚实,守信用;责任和服务也是官员必备的品德。责任就是敢于负责,知道权力的责任是为人民谋利,这样官员才不敢无所顾忌地弄权,才能够谦卑地使用权力,俯身倾听民间的疾苦。服务是讲官员的效率。官员服务意识提高了,才能自觉高效地为老百姓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官员有了诚实、责任和服务的伦理约束,并将之制度化,将能够使官员具有德望,从而对政府公共政策和制度的公平合理,进而对政府公信力的提高产生促进作用。

  重塑政府公信力是个系统工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立竿见影的,也没有捷径可走,必须扎扎实实为民众谋福利,谦卑地使用民众赋予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