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来源:贵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意义重大。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目标。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

  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行政务公开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国,最关键的是要求政府要依法行政。而推行政务公开,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带头守法、严格执法,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方式和时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促进行政权力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推行政务公开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权力运行的一些重要环节监督不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始终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有利于用制度的办法使广大公务人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2号和黔党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主要任务是: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抓紧编制本地本系统对外、对内公开的详细目录,对外公开的目录要向社会公布,对内公开的内容要在机关内部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布,逐步从内容、形式和时限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加以规范。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窗口式办公、电子触摸屏、公开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内容,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方面,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州、地)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政府(行署)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加挂行政投诉中心牌子)。二是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特别是县以上政府要加快建立政府网站。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四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逐步扩大社会公示和听证、专家咨询和论证的范围,开展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试点。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形式的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级政府及主办部门或单位要采取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进行审核并说明理由,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各级政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受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及时对申请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要运用民主评议形式,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终、届中和届末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政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要落实到位,必须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一是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要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群众代表担任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或视察。二是各级监察、审计等机关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的监督。三是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要加强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监督,既要宣传好的典型,又要及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政务公开能否深入,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一要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管领导负全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落实,依靠群众参与和争取社会支持的工作责任制。二要深入调研。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要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并搞好五个结合:一是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二是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等制度,行政许可事项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必须审批的事项,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办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与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要以服务公众为中心,使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互为依托,互相促进,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与推行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在三个公开中,政务公开是核心,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是基础。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将有力地推动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同时,要切实抓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研究部署“三公开”工作时,要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部署,使三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五是与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等四项改革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使政务公开渗透到治本抓源的各项工作中去,推动源头治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这是目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方面倾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上,不断完善和实施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和政府工作的标准,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