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登商业广告合适吗?
日前有网友发表图文微博称,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合作招商”的广告,并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记者查证后发现,该网站确实有广告存在,而且贴出了详细价目表,具体到每个广告位的价目,按月计算少则数千,多达数万。
政府部门网站招商,淄博市交警支队并非第一家。在过去几年里,围绕政府网站能不能发招商广告,网上陆陆续续都有报道和讨论。
有支持者认为,在商业社会,政府网作为一种新媒体,可以按媒体的规律搞商业运作,出现广告无可厚非——这样的判断显然忽视了政府网的公共属性。发布盈利广告不仅与其功能相去甚远,更与政府在社会事务和经济活动中应当秉持的公平、公正和中立的立场相悖。尤其是,当广告业务与政府部门职能密切相关,更难逃权力寻租的瓜田李下之嫌。
还有支持者表示,目前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但大部分网站建成后都处于沉睡状态。如果进行广告招商,或能通过利益驱动提高网站运转的积极性。但问题在于,要让政府网能更加有效地服务群众,以利诱之本身就是个馊主意。因为维护和运营好政府网原本就是网站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也就说,政府官网即便刊登商业广告,也一定要有选择性,不能唯利是图,更不能有损政府形象,且最为关键的是,广告赢利必须及时公开并上缴国库,严防流进部门小金库或者私人腰包。没有相应的制度设计,政府网做广告还是缓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