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司法系统 录入指纹才算矫正签到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3-02-17

 
  本报讯 近日,接到报到通知的社区矫正人员周龙早早来到了湖南省长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与以往报到人员不同的是,周龙除了要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外,还要进行专门的指纹和面部识别信息的录入。据悉,长沙县司法局率先使用“长沙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真正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化、规范化管理。

  长沙市研发并试运行了“长沙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长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通过市局专业培训后,正式启用了这一系统,周龙也成为湖南省第一个进行指纹录入和面部识别系统的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是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们启用了手机GPS定位监管,但这并不能规避其中少数人在报到时有代签的情况,这次运用指纹录入和面部识别系统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也是全省首次将这一技术运用在社区矫正监管上。”长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曹亦斌说。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使用指纹和面部识别系统,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核实身份,再通过指纹识别仪和摄像头采集与其匹配的指纹和面部信息,然后自动上传至该系统,形成数据库。这样在每月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中,除之前要求的书面汇报、报到册签字及登记表签字(按手印)外,又多了一道通过指纹仪和摄像头的身份识别,需要时还可以对其进行手机定位监管。

  如果没有定期确认签到,系统将进行自动预警。由于个人指纹的唯一性,信息化管理内容真实准确,能够为监管部门提供给予警告或处罚的有力证据。达到一定的次数后系统还将自动生成不按规定按时报到的统计详单,可直接被法院认可作为撤销缓刑的铁证。指纹仪和摄像头的身份识别系统的运用有利于对社区矫正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也可杜绝因疏忽、人情等原因而产生的不规范管理现象,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冒名顶替的可能性,大大提升工作成效,基本可以做到无漏管、脱管现象。

  (杜晓 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