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来源:中安在线 更新时间:2013-03-11

   近年来,安徽民营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横向看,本省私营企业数量只相当于江苏省的1/5、广东省的1/4、浙江省的1/30,全国每千人拥有民营企业是11个左右,而安徽仅为6.6个。要实现省委提出的到2020年经济总量争先进位、人均水平进入中等、居民收入赶上全国,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的双重压力,肩负着做大总量和提升质量的双重任务,发展不足和发展不优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思路和对策。

   一、加快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1.从传统产业体系向现代产业体系转变。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传统产业竞争优势和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为主要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大主导产业,提高优势产业竞争力,使“安徽制造”向“安徽创造”转变。其中要着力从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转变,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在研发、设计、物流、供应、品牌等产业链的关键节点上率先突破,增强产业牵引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把“规模竞争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

  2.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加快从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通过科技、制度、管理创新,激发民营企业的内在活力,调动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带动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3.从主要依靠物质投入向依靠技术、人才投入转变。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转为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以全球化的视野,全方位、大范围集聚创新人才,用好岗位、好待遇、好机制吸引人才,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竞争、发展优势。

  4.从规模扩张向做精、做优相结合转变。加强企业精细管理,充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经济效益。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做精做优,做专做强,形成核心竞争力,形成与大企业配套协作、互动发展格局。

  5.从传统运营机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组织结构上,由小而全、小而散向专业化协作和公司化、集团化转变。产权制度上,由自然人产权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转变。引导企业打破封闭的产权模式,鼓励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内外上市融资。

  6.从产业集聚发展向产业集群发展转变。突出民营企业的产业特色及在区位、规模、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产业投资,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产业集群。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重点行业兼并重组,促进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重点培育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和现代化产业集群,逐步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过1000亿、500亿、100亿的大型民营企业和企业集团。 7.从营造服务环境向健全服务体系转变。完善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从单一的营造环境向构建民营企业服务体系转变。重点建设一批面向社会、机制合理、投融资渠道通畅的专业孵化器,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逐步赋予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规范和标准,参与行业规划和资质审查,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等职能。

  二、促进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创造安全的产权环境。为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对城市建设等政府行为涉及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损失要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采取第三方评估,给与“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加强对民营企业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提高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签署劳动协议时同时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对知名商标、地产品等定期采用专项治理活动,打击偷盗行为,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2.创造高效的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推进行政审批向报备制度转变。在全省当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基础上,真正做到窗口办理、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办理。搭建服务企业的各类公共信息平台。加强政策信息服务,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商(协)会以及中小企业政务短信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各类政策信息,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快捷的政策信息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自觉、自愿围绕产业加快组建相关行业协会,形成民营企业反映个性与共性诉求,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的平台与渠道。规范行政执法,建立机制。由监察部门牵头,利用信息技术,在全省建立省、市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服务反馈机制,由民营企业对相关部门、市、县区政府的行政执法与服务评分,作为效能考核、市县区考核的重要依据。

  3.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组建安徽省中小企业银行,明确职能定位为服务中小企业,允许适当提高不良资产率,并建立相应的风险资金补偿机制。强化对金融、担保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一些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利益引导机制、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担保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扶持。创新民营经济的金融扶持方式,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允许将民营企业内部的私下金融交易,通过管理规范,公开合法化,由民营企业组建风险共担、资金共出、利益共享的自助金融机构。

  4.创造平等的投资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民营经济进入相关领域,特别是垄断领域。建议由省政府相关部门针对重点领域,如教育、文化、卫生、电力、供水、燃气、市政、交通等公共领域,拿出明确的年度开放计划,具体到项目,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对在竞争领域的省、市属的国有企业,不必局限于控股地位,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向民营企业出售。对上市的国有企业,在股价合适时,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国有股权,引入民营企业合作者。对国有企业新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引入省内民营企业作为战略合作者。

  5.创造配套的产业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更加突出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结合,要充分考虑财政性资金的效率与效益问题,确定“多与不如少取”的支持原则。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选择民营企业重点支持,重在做大、做强;围绕省政府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民营企业重点支持,重在做新做优;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重点支持,重在产业链条的完善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指导目录,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整合分散在全省十几个部委办局的相关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同时,加快国有资本从竞争领域退出获得资金,设立百亿级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资金,集中力量,重点支持一批产业前景好、市场空间大、掌握核心技术、企业家素质高、企业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企业规模、发展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平台建设,特别是各类创业园、创业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支撑问题,由各地摸排,全省统筹,选择一些有带动性的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优先供应土地、电力、水资源。优化各项政策的制定流程,更多的体现企业的合理诉求与愿望,在政策的制定中充分、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请企业参与到政策的决策与制定,使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保证落实到位。要利用第三方机构,强化对政策落实的评价与反馈,及时了解政策执行的效果及遇到的问题,及时修正、修订。 6.创造多元的要素保障环境。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股权多元化,引入职业经理人。对企业在实现股权多元化、企业上市过程中引起的权益变更、交易税费等要给予减免。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劳动、专业技术人才库。掌握全省的外出劳动力性别、年龄、职业、分布,合理引导回省就业。加大对本科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人才进入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与一定年限和数量的生活补贴,并可以享受廉租房。建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员培训机制,纳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的人才培训,拿出专项资金鼓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高学历层次、技术水平。设立全省民营企业管理奖、质量奖。引导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搭建有效的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合作的平台。一方面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把学生的实训、科研放到企业的车间里;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把产品的开发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相结合,相互促进,加快转化,最终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