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实行综合审批制度 相关业务同步审批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3-03-14

 


前海将实行综合审批制度,一个窗口收发文各相关业务同步审批。这是记者从政府公报对外公布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获悉的。

《办法》要求市前海管理局设立前海e站通(基于网络应用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前海合作区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做好所需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及维护。

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与市行政审批系统等电子政务公共技术平台互联互通。对纳入服务中心办理的非授权市级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自行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实施部门应向服务中心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对未纳入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委托服务中心在窗口收件,报送本部门办理,并应简化工作程序,压缩工作时限,高效办理。

在办理程序方面,《办法》规定前海合作区实行综合审批制度。市前海管理局应当整合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对于同一申请人提出的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收发文,各相关业务同步审批、联合核查、联合会审,分别作出审批决定。